2005年11月27日,哈爾濱水文水質檢測人員在松花江哈爾濱段取樣檢測。 2005年11月13日,中石油吉林石化公司雙苯廠發生爆炸事故,造成大量苯類污染物進入松花江水體,引發重大水環境污染事件。這一事件給松花江沿岸特別是大中城市人民群眾生活和經濟發展帶來嚴重影響。時任國家環保總局局長解振華辭職。
“期待有一天,我的子孫一如我的童年,在家鄉清澈的小河中歡快地嬉戲,青山綠水裝點著他們的夢境,金色的田野鋪滿著他們的希望。”
這個夢想,屬于“中國環保之父”曲格平。為此,他和越來越多的人,努力了30多年。
30年前,絕大多數國人對環保的概念,僅僅是打掃衛生、清理廁所和處置垃圾,而今天大家才知道,環保是要還我的地球家園。
中國環保第一案
1979年9月12日,秋老虎肆虐江南。
江蘇省蘇州市市郊,人民化工廠儲運組的工人張長林在下午4點差10分請了個假,因為妻子去上海參觀,兩個年幼的女兒無人照顧,他需要臨時回家處理家務,當天晚上他必須加班。
離開前,張長林打開了一個閥門——濃度為30%的液體氰化鈉將從150噸貯槽通向8噸計量槽。
張長林沒有向同組的另外兩個同事說明此事。從家返回單位后,張長林也忘記了那個盤子大小的閥門,以及緩緩流動的液體氰化鈉。晚上8點多,他下班離廠。
第二天一早,儲運組的同事最先發現了那個要命的閥門。他們看到液體氰化鈉從貯槽的放空管噴到圍墻上,再順著防護堤的溝流向東面的一個洞,流到堤外的排水陰溝,而陰溝通向的,是貫穿整個蘇州的京杭大運河。
當同事找到張長林時,張長林才想起了那個閥門,距離它的打開已經過去了15個小時。這名38歲的中年男人,有著23年工齡的先進工作者,臉色頓時變得煞白,手中的飯盒“咣當”一聲,掉在了地上。
9月13日,蘇州市環境保護辦公室和市防疫站在工廠排放口300米范圍內測定,水中氰化鈉含量高達47mg/L,超過地面水標準含量940倍。在人民橋、下津橋、渡僧橋、橫塘大慶橋測定,一般都超標幾十倍。七八十米寬的運河上,兩岸的水草叢內,隨處可見翻著白肚的魚和張開殼的死蚌。后來經確認,從人民化工廠溢出的液體氰化鈉共28噸,而人口服致死量僅為1-2mg/kg。
當天下午,蘇州市環保辦僅有的3名工作人員全部出動。從人民化工廠排放口上游1公里起,向南至30多公里外的車坊,他們坐船沿途一路宣傳,發動村干部,號召民兵出動,告訴附近居民不能在河里洗菜,牛羊家畜不要飲用河水,不要用河水灌溉。
同時,他們發動上百艘船,讓1000多名工人提著每袋50公斤重的硫代硫酸鈉沿河撒入,以中和氰化鈉,總共撒了10.8噸。
9月18日深夜,測定顯示,運河水中的氰化鈉含量基本恢復了原狀。除了魚、蚌,污染沒有造成人員死亡。
事發6天后,張長林被蘇州市公安局拘留,又過了3天,以“危害公共安全”為由被逮捕。
當時,給張長林定罪名是個難題。10月27日,蘇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此案進行公開審理,參照當時已經頒布但尚未開始施行的《刑法》第115條,按照違反危險物品管理規定肇事罪判處張長林有期徒刑2年。
這是中國第一例對于環境污染案件的刑事制裁,被稱為中國環保第一案。
或許是一個黑色的巧合。1979年9月13日,28噸液體氯化鈉流向京杭大運河時,《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試行)》獲得原則性通過,這是中國的第一部環境保護法。
環保的懵懂起步
中國的環境保護事業起步于20世紀70年代初。
當時的中國,查遍所有字典,也找不到“環境保護”這個詞。人們的思想被封閉和束縛,不愿也不敢承認社會主義的中國有環境公害,認為那只是西方資本主義國家的不治之癥,誰要是說中國有污染,誰就是給社會主義抹黑。
而事實上,環境污染問題在70年代初期已開始顯現,大連灣、北京官廳水庫相繼發生大面積污染事件,只是沒有引起足夠的重視。
幫助中國將“環境”和“保護”兩個看起來風馬牛不相及的詞組合在一起的,有兩個關鍵人物,一個是周恩來,一個是曲格平。
70年代初,日本社會黨前委員長淺沼稻次郎的夫人率家人訪華,周恩來總理問起了當時在國際上有反應的日本公害問題。他意識到,中國未來可能將要面對同樣的問題。
于是,舉行了由中央高層和相關人士參加的座談會,請日本訪華團內對環境問題有深入了解的記者中野紀邦,就日本公害問題進行了全面介紹。迫于當時形勢,座談雙方彼此不見面,記者在一間屋子里講,其他人在另一間屋子里聽。會后,又組織了討論,主要議題是:如果中國出現類似日本的公害,該如何應對。
1972年,周恩來毅然派出了一個大型代表團,出席了斯德哥爾摩召開的世界首次人類環境會議。1969年從化工部調入國務院的曲格平被任命為副團長。當時的考慮是,曲格平的專業是化工,算是對口。
曲格平說,那時的中國甚至連環境問題的科學定義都搞不清。理論上,大家都把環境問題當作是資本主義制度的產物,認為和中國的關系不大。環境會議上,中國代表更多關注的是和美國的政治斗爭,對美國在越戰中一系列對環境的破壞進行了揭露和抨擊,對國際社會面臨的諸多環境問題卻了解不多。
“實事求是地講,我們是在對環境問題這一命題的內涵和外延都很不清楚的情況下與人家展開辯論的。比如什么是‘酸雨’,比如對于建立全球環境監測的提議,再如關于人口控制問題……”
在對會議情況進行總結時,代表團成員驚異地發現:當時中國所理解的環境問題和世界所談論的環境問題并不一樣——中國認為環境問題只是局部的工業三廢(廢水、廢氣、廢渣)污染,而世界談論得更多的是生物圈、水圈、大氣圈、森林生態系統等“大環境”、“大問題”。
在對環境問題嚴重程度的認識上,斯德哥爾摩大會讓中國人出了一身冷汗。海洋、湖泊、森林、天空……很多原來認為沒有問題的領域,卻在一夜之間成了大問題。原來認為只是局部和部門的問題,卻在一夜之間成為了全國性的、必須從發展戰略和總體全局上采取措施才能解決的問題。
回國后,對環境問題進行預防和治理,到底應該怎么稱呼,專家們的意見很不一致。人們只知道“環境衛生”和“環衛工人”,卻并不知道還有環境保護這一概念。最后,曲格平在充分聽取專家意見的基礎上,建議就照英文直譯過來,叫“環境保護”。
1973年8月5日,在周恩來總理的支持下,中國首次以國務院名義召開了全國環境保護會議,審議通過了中國第一個環境保護文件——《關于保護和改善環境的若干規定》,成立了國務院環境保護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曲格平是負責人之一。這個不上編制的臨時性機構,成為了中國第一個環保機構。
環境保護被正式列入議事日程。
四次飛躍
1978年,中共中央批準了國務院環境保護領導小組起草的關于《環境保護工作匯報要點》,提出“絕不能走先污染、后治理的彎路。”
圍繞“先污染,后治理”,當時還有一場交鋒。一派觀點認為,先污染,后治理,發達國家都是這樣過來的,現在發展中國家也在走同樣的路,概莫能外。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是現代化建設中不可避免的,我們不可能超越西方國家。
曲格平則認為,西方國家因“先污染,后治理”付出了慘痛代價,在人口眾多、經濟基礎薄弱的中國,此舉將更加冒險。辯論十分激烈,經過不斷地論證,經過反復的思想碰撞,最終許多部門的負責人和專家表示,不贊成“先污染,后治理”。
第二年,我國歷史上第一部環境保護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試行)》通過。在國務院所有部委里,環保部門是第一個有法的。而且,這還不是一個常設部門。
1982年機構改革,撤銷了國務院環境保護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變為城鄉建設環境保護部下屬的一個環境保護局。時年52歲的曲格平任第一任局長。
曲格平很快就發現,與各部門和地方的工作聯系中斷了。通過新組建的“城環部”進行環境保護工作的組織協調不僅程序繁復,而且受職權所限,幾乎難以進行。
曲格平琢磨,如果在國務院設立一個不上編制的環境保護委員會,以組織和協調各個方面的環境保護工作,無疑是個辦法。
這一想法得到了當時分管環保工作的李鵬副總理和分管機構改革的田紀云副總理的重視。當時國務院正在大力清理撤銷非常設機構,但還是作為一個特例,決定成立國務院環境保護委員會。委員會由李鵬副總理任主任,30多個部委領導人做委員,辦公室就設在國家環保局。
在1983年的第二次全國環保會議上,剛成立的環保局再次收獲“大禮”。和計劃生育一樣,環境保護被確定為基本國策。
為了跟基本國策配套,當時還制定了“同步發展”的方針。按照方針要求,經濟建設、城鄉建設和環境建設要同步規劃、同步實施、同步發展。現在仍在沿用的“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綜合治理”,“誰污染誰治理”的環境政策都在這一年確定下來。
1988年,國務院再次機構改革,國家環境保護局脫離建設部,成為直屬國務院管理的副部級單位。
9年后,國務院面臨又一次機構改革,在聽到國家環保局的規格沒變化時,當時的國家環保局局長解振華找到已調任全國人大環境與資源委員會主任的曲格平,希望能向朱镕基總理再爭取一下,把國家環保局升格為環境保護部。
第二天,曲格平向朱镕基總理匯報了環保局改為環保部的必要性,但朱總理說,國務院機構調整方案中央已經定了,現在再增加一個部已經不可能了。“我說,能不能改為國家環保總局?總理說這個意見可以考慮。以后在公布的機構中,環保局果然變為總局了。”
1998年,在國務院撤銷了多個部委的情況下,國家環保局升格為國家環保總局,成為國務院直屬的正部級單位。
十年之后,“大部制”背景下的部委整編中,環保總局再次“逆流”而上,成為環保部。
曲格平說:“環保機構的不斷變化與升格,反映了政府以及全社會對環境保護的認識不斷深化,對環境問題的嚴重性認識不斷加深。”
環保困局
20世紀80年代末、90年代初,正是曲格平擔任國家環保局局長期間。實際上,從80年代開始,中國的經濟開始起飛,盡管當時政府已經初步形成了環保法規體系,但它們根本抵擋不住過熱的經濟發展帶來的環境污染。
在曲格平看來,所有人的精力、注意力都在搞經濟發展追求GDP的增長,而對于環境保護,雖然提還是提了,但是實際上擺不上議程。
“當時他們認為排放污染物天經地義。國家要我的產品,沒有說要我其它的東西,治理污染可以,你來治理。”曲格平很無奈,他擔心這樣下去,中國終會陷入環境困局。
曲格平的擔心在沙潁河得到了印證。22歲的何玉明從小生活在沙潁河邊的河南沈丘縣周營鄉黃孟營村。
在他的記憶里,村口的沙潁河流的一直是黑水,如果哪天看不見黑水了,那一定是河面上有一層厚厚的泡沫,泡沫可能是很多種顏色,比如白色、黃色或者紅色。很長一段時間里,何玉明都認為水就是黑色的,并且會帶著刺鼻的腥臭味。因為他每天喝的水也是這樣的顏色和味道,盡管飲用水是從家中水井或水塘里打取的。
讓沙潁河河水變黑的是沿岸遍布的化工廠和造紙廠,而沙潁河最終注入淮河。
“黑水”給何玉明帶來了噩夢般的童年,他的爺爺奶奶以及三個遠房叔叔,都在90年代陸續死于癌癥。在何玉明14歲的時候,他的母親也因為胃癌去世。
在何玉明的家鄉,流傳著這樣的順口溜:50年代淘米洗菜,60年代洗衣灌溉,70年代水質變壞,80年代魚蝦絕代,90年代拉稀生癌。
何玉明最怕聽到有人說身上不舒服,村里人只要感覺有病,一檢查就有可能是癌癥。沙潁河兩側的村子,村民經常會身體不舒服。
除了癌癥之外,各種疑難雜癥也頻繁出現在村民當中,畸形嬰兒比例也大大提高。何玉明同樣沒有幸免,20歲的他患有嚴重的胃炎和腸炎。
2004年,18歲的何玉明考上北京大學醫學院,第一次走出家鄉。他在圖書館上網了解到,早在1994年,國家便開始了淮河治污行動,十年來累計投入數千億元,卻污染依舊,甚至更多的廢水廢渣被排入淮河。
何玉明說,從圖書館回到宿舍,“感覺心里堵得慌”。想到了病逝的親人,和散著異味的黑水,何玉明睜著眼睛哭了一夜。
全民環保
上世紀80年代初,北京市有關部門曾經希望在十三陵附近建一座水泥廠。知道這個消息后,環保局多次要求主管單位不要建廠,但對方卻執意要開工,一爭就是好幾年。最終,官司打到國務院,這個水泥廠才被勒令停止建設。
曲格平的繼任者解振華也曾說過一個故事:基層環保執法人員到一家發電廠檢查,這家發電廠的負責人當場甩出120萬元說,法律規定,環保部門例行檢查一個月只能一次,每次罰款不得超過10萬元。我給你120萬元,就把一年內有可能被罰的錢一并交清了,環保局以后也不用來了。
就像早年間美國在環境立法方面面臨的問題一樣,中國關于環境方面的法規,雖然覆蓋面很廣,但執行力很弱。
1993年,曲格平調任全國人大環資委主任。在任十年,曲格平參與主持了多部環保法案的立法工作,他參與制定的最后一部法律《環境影響評價法》最讓他刻骨銘心。為了這部幾乎流產的法律,老人曾疾呼:“《環評法》不通過,我死不瞑目。”
《環評法》的制定經歷了少見的激烈爭論和強烈反對。全國人大常委們大都贊成和支持這個法律草案,只是少數人持反對態度。反對意見主要來自國務院有關部門,除兩個部門表示支持外,草案所涉及到的主要部門大都持反對意見。
由于相關各部門難以取得共識,以致這部法律的草案被迫中斷審議20多個月。按全國人大立法規定,一個法律審議中斷兩年便自動撤銷,并不再重審。
曲格平將《環評法》稱為全國人大唯一一部起死回生的法律。就是這部法律,在中國掀起了一場持續的風暴。
2005年初,國家環保總局召開新聞發布會,宣布中國長江三峽工程開發總公司、大唐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中國國電集團公司、中國華電集團公司等多家大公司的30個項目叫停。理由是這些項目在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未獲批準的情況下就開工建設。
不久,環保總局副局長潘岳公開表示,“環境影響評價決不是橡皮圖章”。之后幾年,潘岳也用一年一度的“環評風暴”兌現著承諾。
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發布的檢查報告,《環評法》實施5年,近1.5萬億元的377個“兩高一資”(高耗能、高排放和資源性)項目因環評“下馬”。
在賦予權力的同時,環保部門也承擔著同樣多的責任。2005年底,國家環保總局局長解振華,因松花江環境污染事件引咎辭職。
在不斷付出環境代價后,越來越多的民眾和地方政府開始在GDP和環保的博弈中傾向后者。高耗能、高污染的企業在沿海地區大量關停,環保項目則越來越受歡迎。
在實行了“限塑令”之后,帶環保袋上街購物,成了越來越多民眾的選擇。抵制一次性筷子、不使用紙質賀卡更是蔚然成風。
正如NGO組織“自然之友”的一句口號:真心實意,身體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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