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洋網-廣州日報
由于防腐和保養方法的相對落后,以及城市擴建等原因,目前遍布廣州市的3000多公里煤氣管道不少已經進入了壽命后期并處于事故多發期。同時,由于相關法律法規的落后,使得這一問題沒有引起足夠的重視。
廣州煤氣管道達3000多公里
為此,民盟廣州市委員會擬向于本月召開的市政協十屆二次會議提交提案,建議完善已經“暫行”了14年的《廣州市城市燃氣管理暫行規定》,將廣州城市燃氣管道定位為重大、特大危險源,強制性開展城市燃氣管道定期檢測,落實經營部門對煤氣管道定期檢測的責任,保障煤氣用戶和公眾的安全。
據了解,廣州城市煤氣管道是從1987年起逐步發展起來的,經過17年的發展,現已遍布廣州10個城區及增城市。此外,遍布廣州市的煤氣管道中,中壓埋地煤氣管道管網達1000多公里、低壓埋地煤氣管道管網達2000多公里。這當中,廣州市煤氣公司的城市煤氣管道又占了95%,年煤氣輸送量達2億立方,用戶達50多萬。
去年造成煤氣泄漏事故67起
城市煤氣管道為廣州市的經濟發展和人民生活起著極其重要的作用。但是,城市煤氣管道中的各種問題同樣也逐漸暴露出來。如2002年就出現22宗騎壓管道的情況,2003年由于腐蝕造成的煤氣泄漏事故就多達67起。
至于出現這些情況的原因,民盟廣州市委員會調查分析認為,這與廣州早期城市煤氣管道的安裝質量,防腐和保護方法、運行管理水平相對落后有關,同時也與存在違章占壓、城市擴建造成建筑物騎壓、城市建設引起的挖破等問題有關,加上埋地的煤氣管道又難于進行主動檢測維護和部分煤氣地下管道已進入了壽命后期并處于事故多發期,所以才容易出現險情。
應將燃氣管道定位為法定重特大危險源
目前,廣州市市政府頒發《廣州市城市燃氣管理暫行規定》已“暫行”了14年,沒有規定要求對城市燃氣管道的定期檢測,特別是對地下城市燃氣管道的定期檢測作出規定,這就造成了地下城市燃氣管道的定期檢測與安全評估的管理上的真空。廣州市煤氣公司目前主要采取的是巡查,對于中壓煤氣管道每人每天巡查20公里,每2天查一遍的形式。但是,這樣做是起不到對地下城市燃氣管道主動定期檢測作用的。
為此,民盟廣州市委員會建議認為,應考慮完善有關的法律法規,將廣州城市燃氣管道定位為重大、特大危險源,強制性開展城市燃氣管道定期檢測,落實經營部門對煤氣管道定期檢測的責任。(記者劉志華通訊員黃雪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