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東省高密市建筑工程管理處采取積極措施,進一步加強建筑施工現場臨建房屋的安全管理,有效預防施工現場火災等事故的發生。
一是加強臨建房屋的建設管理。要求臨建搭設前,要在施工組織設計中規劃好具體位置,預留好消防通道。搭設臨建房屋的夾心板材,必須使用玻璃絲棉、巖棉等絕緣復合板材,嚴禁使用不滿足阻燃標準的聚苯板,復合板材要有出廠合格證,強度滿足標準要求。宿舍房間門、窗要便于開啟,不得設置影響逃生的障礙物。生活區要配備足夠的滅火器材并定期進行檢查、維護、保養,嚴禁在宿舍內使用液化氣、酒精爐等明火做飯、燒水、取暖等。
二是加強臨建房屋的用電管理。要求臨建房屋的用電要納入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必須單設照明開關箱,箱內必須裝設隔離開關、短路與過載保護裝置和漏電保護器,照明系統三相負荷平衡,室內配線必須采用絕緣導線或電纜,用絕緣子固定或穿管保護,距地面高度不得小于2.5米,燈具和插座分路設置,燈具的相線必須經開關控制,食堂、淋浴室應使用密閉型防水照明器或配有防水燈頭的開啟式照明器。宿舍內嚴禁使用電爐子、熱得快、小電風扇等電器。
三是加強臨建房屋的監督管理。該處在日常監督檢查中,將臨建房屋的安全作為一項必查的內容,從安全技術資料到房屋建設、使用、臨時用電等各個環節入手,建立巡查制度,發現的問題要求施工企業定人、定時、定措施限期進行整改。對于施工現場管理不到位,隱患整改不及時、不徹底的,停工整改,并記入不良行為記錄。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或繼續使用易燃材料搭設臨建房屋的,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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