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新華社北京12月20日電(記者李京華)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20日對密云縣“2·5”特大傷亡事故案終審宣判,依法駁回兩名玩忽職守人員的上訴請求,維持一審法院以玩忽職守罪分別判處北京市密云縣公安局城關(guān)派出所原所長孫勇、原政委陳百年有期徒刑3年。
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經(jīng)審理認為,一審法院認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jù)確實、充分,定罪及適用法律正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依法維持原判。
據(jù)介紹,2004年2月5日,北京市密云縣在舉辦迎春燈展過程中,由于領(lǐng)導和管理責任不落實,導致云虹橋(亦稱彩虹橋)上擁擠、踩踏,造成37人死亡、37人受傷的特大傷亡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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