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總則
1.1為有效防范安全事故,積極采取預防措施,確保在發生事故后,防止事故事態擴大,最大程度地控制事故傷害,減少事故造成的損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及****的有關文件規定,結合********集團********搬遷二步工程項目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預案。
1.2 本預案所指的安全事故,是指職工在********集團********二步工程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急性中毒、火災及管線等方面的事故。
1.3 各作業處各二級項目部(或管理部)及項目部各部室對事故的報告、調查和處理必須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報告應及時、準確。
二、 適用范圍
2.1 本預案只適用于****在****集團********搬遷二步工程的各施工單位。
2.2 以下事故或突發事件的應急救援,適用本預案
2.2.1 重大傷亡事故
2.2.2 重大火災事故
2.2.3 重大交通事故
2.2.4 重大設備事故
2.2.5 重大管線事故
2.2.6 其他重大事故或突發事件
三、應急救援工作原則
****集團****搬遷(****地塊)二步煉鋼工程是****集團戰略發展規劃,“十一、五”技術改造項目,也是配合世博會的需要,是****集團全力推進管理體制一體化,實現中厚板的關鍵工程,投資大、規模大、建設周期短,各參建單位人員較多、工程管理要求嚴,起點高。特別是二步煉鋼工程是生產中的建設工程、施工工藝復雜、危險性較大、廠房高且多層立體交叉作業頻繁,給安全工作帶來極其不利的影響。極易發生高處墜落和物體打擊等方面的事故,因此必須切實強化對作業人員工傷事故的監控,掌握保障作業人員人身安全的主動權。一旦發生工傷事故,項目部各部門及所有人員,都必須無條件的投入到應急救援工作中,無條件的服從項目部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中心的統一指揮和調度,都必須支持和配合事故的應急救援,并提供一切便利條件。
四、預案的制定機構
本預案由項目部安全部負責制定,經項目部安全領導小組審核通過并發布實施,一經發布即作為項目部的安全管理制度實施細則,參與********搬遷工程施工的各參建單位必須嚴格遵守。
五、應急救援組織和職責
5.1 ********集團********二步工程項目經理部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中心,由項目經理、項目副經理、項目總工程師、黨工委書記、項目部各部室負責人及二級公司項目部主要負責人組成。指揮中心下設現場搶險組、醫療救護組、事故調查組、善后處理組。各工作組的人員視工作需要,從項目部各部門及二級公司抽調,任何人不得拒絕或以各種理由推脫。
5.2 成立項目部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中心
指 揮 長:項目經理
常務副指揮長:項目常務副經理
副 指 揮 長:項目副經理、項目總工程師
成 員:安全部、工程技術部、質量部、辦公室、物供部、經營部等各部門負責人及建筑公司、機電公司、設備租賃公司項目部負責人
5.3 職責
5.3.1 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中心
(1) 負責事故應急救援實施時的人員、物資、設備、后勤保障等調配。
(2) 負責對發生的事故情況向公司本部、業主和上海市有關部門報告、聯絡、協調等。
(3) 負責組織事故調查、填寫事故報告、應急救援實施的總結和善后處理。
(4) 負責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演練和實施,應急救援預案的修改和完善。
5.3.2 現場搶險組
由項目常務副經理任組長,項目副經理、項目總工程師任副組長,安全部、工程技術部、質量部、經營部、物供部、辦公室及二級公司項目部有關人員組成
(1) 負責事故應急救援實施時的組織和指揮工作,根據事故的情況,提出處理方案,確定處理程序。
(2) 對現場情況進行監測,確定安全區域,劃定控制警戒線。
(3) 負責事故發生地路口封鎖、保衛,并負責控制警戒線的警戒。
(4) 疏散控制警戒線內的無關人員及周圍人員。
(5) 負責對事故原因取證、調查,必要時配合公安機關立案偵破。
5.3.3 醫療救護組
由項目副經理任組長,由辦公室、安全部、經營部、作業處或二級公司項目部有關人員組成。
(1) 負責受傷人員的現場搶救工作。
(2) 負責將受傷人員送往醫院,并配合醫院做好搶救工作。
(3) 負責在將重傷員送往醫院途中的隨車不間斷搶救工作。
5.3.4 事故調查組
由項目部常務副經理任組長,項目安全經理任副組長,項目副經理、項目總工程師、安全部、工程技術部、質量部、經營部、物供部及二級公司項目部有關人員組成。
(1) 輕傷事故由各二級公司組織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調查后寫出事故報告,報項目部備案。
(2) 重傷事故、設備事故及管線事故由項目部組織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調查后寫出事故報告,報公司本部、業主及其他有關部門。
(3) 死亡及重大事故由****組織有關部門進行調查。
(4) 事故調查組負責事故調查,查明事故發生的原因、過程和人員傷亡、經濟損失,確定事故責任者,提出事故處理意見和防范措施的建議,寫出事故調查報告。
(5) 協助上級事故調查組調查處理事故。
(6) 事故調查組有權向發生事故的單位和有關人員了解有關情況和索取有關資料,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拒絕,不得阻礙、干涉事故調查組的正常工作。
5.3.5 善后處理組
由黨工委書記任組長,辦公室、安全部、經營部、項目部工會主席及二級公司項目部有關人員組成。協助二級公司及外協單位做好受傷人員及家屬的安撫、慰問、補償工作。
5.4 應急救援設備、物資、防護器材
5.4.1 警示標志、安全防護裝置(如安全繩、安全圍欄、安全帶等)
5.4.2 車輛:項目部及二級公司項目部必須放置一輛汽車作救護用
5.4.3 對講機或手機
5.4.4 救護車、消防車(社會上)
5.4.5 應急救援人員聯絡電話(附表一)
六、主要危險性分析及對策措施
序號 |
危險源 |
主要危險性分析 |
對策措施 |
1 |
高處墜落 |
1.洞口未覆蓋、臨邊無欄桿。2.安全帶未佩戴或安全帶失效 3.安全帶無掛設點或掛設點不牢固。 4.作業環境差(光線暗或腳下打滑)。 5.安全檢查不到位。 |
1.臨邊及洞口做到“四有四必”。 2.教育職工佩戴合格的安全帶。 3.加設安全繩、防墜器、焊接固定點等措施,供安全帶掛設。 4.加設照明、穿防滑鞋等措施,確保作業環境良好。 5.加強對施工現場檢查,糾正違章現象。 |
2 |
物體打擊 |
1.施工人員向下拋物。 2.上下立體交叉作業,未采取隔離措施。 3.作業環境狹小,操作人員無法躲避。 4.物件未固定牢固。 |
1.高處作業禁止向下拋物。 2.盡量避免交叉作業,無法避免時采取加設安全網等隔離措施。 3.采取搭設腳手架等措施給作業人員創造良好的作業環境。 4.給高處作業人員配備工具包,且高處作業時將工具固定好。 |
3 |
觸電傷害 |
1.配電箱未使用標準電箱,電氣元件不合格,無漏電保護裝置或漏電保護裝置失靈。 2.電線未高掛或埋設,線路破損或接線不正確。 3.電焊機未用二次降壓保護裝置。 4.保險絲熔斷電流過大或使用銅線代替。 5.違章指揮,非專業電工接線或相線與零線錯接。 6.未使用專用插頭,將電線直接插入插座內。 7.自我防護意識差,未正確穿戴勞防用品,未執行工作票。 8.違章接電,未接地、接零。 |
1.現場使用標準電箱,電工應勤檢查,確保漏電保護裝置齊全有效。 2.現場電纜必須高掛或埋設,并加設標志,確保電纜完好。 3.電焊機強制使用二次降壓保護裝置。 4.配電箱內的熔斷器應使用合適的熔絲,禁止用銅絲代替。 5.禁止違章指揮,禁止非電工人員接線。 6.施工現場應使用專用插頭,禁止直接接入插頭內。 7.加強對職工教育,增強其自我保護意識,遵守各項管理制度。 8.金屬外殼做接地或接零保護。 |
4 |
火 |
1.易燃易爆場所無消防器材或消防器材失效。 2.在易燃易爆場所作業無隔離措施,未辦理動火作業簽證。 3.安全教育不到位,人員在易燃易爆場所吸煙或違章作業。 4.易燃的雜物未及時清理,且動火作業無監護措施, 5.易燃易爆物品未按規定放置,且易燃易爆場所通風不暢。 6.施工人員的素質差,不會使用消防器材。 |
1.易燃易爆場所應配備種類合適的消防器材,并應勤檢查。 2.在易燃易爆場所動火作業應辦理簽證,并采取有效的措施。 3.加強對職工教育,禁止在易燃易爆場所吸煙或違章作業。 4.易燃物應及時清理,動火作業下方應有人監護, 5.易燃易爆物品應按規定放置,并加強通風。 6.加強對職工的教育,培訓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
5 |
管 線 事 故 |
1.地下管線不明,開挖或碾壓造成管道損壞,介質泄漏。 2.調試或吹掃時管道閥門關閉不嚴或操作失誤,造成介質泄漏。 3.違章作業或野蠻作業,使管道損壞,造成介質泄漏。 4.安全檢查不細,管道內存有有害介質即作業,造成傷害。 5.管道施工質量存在缺陷,造成介質泄漏。 |
1.開挖辦理簽證,經確認后方可作業或通過。 2.勤檢查,提高操作人員素質,以免操作失誤,造成介質泄漏。 3.加強對職工教育,杜絕違章作業或野蠻作業。 4.調試的各類介質管道經檢測確認后,方可進行作業。 5.加強管道施工的過程控制,確保管道施工質量。 |
6 |
食物 中毒 及 中暑 |
1、誤食有害食品, 2、變質食物, 3、誤食腐蝕性毒物。 4.夏天高溫天氣,防暑降溫工作做的不及時。 |
1.對可疑的食品禁止在使食用, 2.收集嘔吐物,排泄物及血尿送到醫院做毒物分析, 3.應緊急送往醫院救治。 4.調整作業時間,發放清涼飲料。 |
八、工科應急預案的實施程序
8.1 ********集團****搬遷(****地塊)二步煉鋼工程施工區域內發生的一般安全事故,立即啟動本應急救援預案。
8.1.1 ********集團****搬遷(****地塊)二步煉鋼工程施工區域內發生重大安全事故后,事故現場人員或事故單位人員立即以最快捷的方式(電話、對講機等)報告項目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中心。
8.1.2 夜間或休息日使用應急救援人員聯絡電話進行呼叫。
8.1.3 指揮長下達啟動本應急救援預案的指令。
8.1.4 指揮中心根據事故情況決定是否報公司本部、業主或上海市有關部門。
8.2 預案的實施
8.2.1 現場搶險組根據現場事故的嚴重程度,提出處理方案,確定處理程序。
立即確定安全區域,調整控制警戒線,并設置警示標志。疏散控制警戒線內的無關人員。對現場進行保護并連續監測,收集現場有關物品, 為分析事故原因提供依據。搶救傷員和防止事態擴大等原因必須移開事故現場的有關物品時,應做好記錄和標識工作。
8.2.2 醫療救護組立即對受傷的人員進行臨時緊急處置,并迅速轉送醫院治療。
8.2.3 進行事故調查,事故調查應遵循“四不放過”的原則:即在調查處理事故時,必須堅持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和職工未受到教育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未受到處理不放過;沒有采取切實可行的防范措施不放過。
8.2.4 事故調查組調查事故時,對事故現場進行拍照和取證,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拒絕。由上級機關組織的事故調查組,應協助其進行各項調查取證工作。
8.2.5 進行事故的善后處理,恢復正常施工生產。
8.2.6 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和發生事故瞞報、遲報、不報告,以及在應急救援工作中玩忽職守、組織不力、不聽從指揮、臨陣脫逃、擅離職守的人員,造成嚴重影響、致使事故損失擴大的給予處理,根據****規定執行,觸犯刑律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九、安全事故應急救援處理的工作要求
9.1 發生事故時應及時報告,以便展開搶險救援行動,使事故損失降到最低限度。并注意保護現場,以便進行事故調查。
9.2 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各參建單位應充分認識到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加強安全工作,做好安全事故的預防和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的減少事故損失和人員傷亡,切實保障員工的生命和財產安全。
9.3 熟悉預案,確保資源配置。應急救援實施時對人員、物資、設備、后勤保障等調配,任何單位及個人不得拒絕。
9.4 安全事故發生后,各部門、各級人員要服從命令,指揮有序,真正做到反應敏捷、行動迅速、運轉協調、救援有力。凡因救援工作不力,造成事故損失擴大的,按****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附表一:應急救援人員聯絡電話
姓名 |
單位或部門 |
辦公室電話 |
手機 |
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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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經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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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常務副經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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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安全經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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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副經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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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 目 總 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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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 全 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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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 全 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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