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2009-2012年大規模培訓干部工作的實施意見
安監總培訓〔2009〕7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各省級煤礦安全監察機構,總局和煤礦安監局機關各司局、應急指揮中心,各直屬事業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關于繼續大規模培訓干部的要求,建設一支高素質干部隊伍,根據《干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試行)》和中央組織部《關于2008-2012年大規模培訓干部工作的實施意見》(中組發〔2008〕22號),結合安全生產工作實際,現就2009-2012年大規模培訓干部工作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明確指導思想、總體目標和基本要求
(一)指導思想。認真學習貫徹黨的十七大精神,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安全發展指導原則,緊緊圍繞安全生產工作大局,按照中央關于大教育、大培訓的要求,本著干什么學什么、缺什么補什么的原則,以堅定理想信念、增強依法行政本領、提高履職能力為重點,把提高干部教育培訓質量和實效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積極推進教育培訓改革創新,大幅度提升干部隊伍整體素質,為促進安全生產形勢明顯好轉提供人才支持和智力保障。
(二)總體目標。利用4年時間,使縣級以上安全生產監管部門、煤礦安全監察機構的執法人員在全面完成資格培訓和保證持證上崗的基礎上,普遍接受一次業務培訓;各級安全生產執法隊伍和鄉鎮安全生產監管機構的有關人員基本完成崗前或資格培訓;市、縣、鄉鎮三級人民政府分管安全生產的領導干部得到新一輪培訓;企業管理人員依法得到安全生產的全面培訓,力爭使其持證上崗率達到100%。通過教育培訓,使安全監管監察系統廣大干部理想信念更加堅定,履行崗位職責的能力有新提高,推動安全發展的本領有新增強,業務素質和管理水平有新提升。同時,不斷推進干部教育培訓理念、培訓方式、培訓管理、培訓制度和培訓手段的改革創新,形成與安全發展要求相適應、與干部隊伍建設需要相適應、與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相適應的教育培訓體系。
(三)基本要求。大規模培訓干部工作要緊緊圍繞黨的十七大確立的路線、方針和政策,堅持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武裝干部,突出抓好安全發展理念的教育培訓,著力提高領導和推動安全發展的本領;堅持用黨中央、國務院有關安全生產工作的方針政策、重要戰略部署和要求,以及安全生產相關法律法規培訓干部,著力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本領;堅持用安全生產專業知識、各類業務知識和科學文化知識培訓干部,著力提高履行崗位職責的本領;堅持用安全生產實踐中創造的成功經驗培訓干部,著力提高推動安全生產工作開拓創新的本領;堅持開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崗位廉政教育,著力提高干部拒腐防變的意識和能力;堅持用黨的優良傳統和作風教育干部,引導干部講黨性、重品行、作表率,增強憂患意識,切實做到為民、務實、清廉。
二、實施教育培訓重點工程
按照分級管理、分類實施、全員培訓、突出重點的原則,緊密結合安全生產工作實際,堅持教育培訓的普遍性要求與不同類別、不同層次、不同崗位干部的特殊需要相結合,整體推進安全監管監察人員、地方政府分管安全生產的領導干部、企業相關管理人員、安全專業技術人員的教育培訓。重點實施以下四項工程:
(一)安全監管監察人員培訓工程。按照處級以上領導干部每年參加脫產培訓的時間不少于110學時,5年內累計參加脫產培訓的時間不少于550學時,其他干部每年參加脫產培訓時間不少于100學時的要求,分層次、分類別開展對安全監管監察人員的培訓。
——領導干部培訓。按照建設高素質領導班子的要求,著眼于提高他們的思想政治素質和開拓創新、駕馭全局、科學決策、危機管理等方面的能力,切實抓好各級安全監管監察機構處級以上領導干部以及直屬事業單位負責人的培訓。國家安全監管總局每年重點舉辦2期針對本機關和直屬單位處級以上黨員干部的黨校理論學習班,1-2期煤礦安全監察分局局長專題研討班,以及2期市、縣兩級安全監管局局長業務培訓班;選派15名左右廳局級干部參加中央黨校、國家行政學院和有關干部學院的脫產培訓。各省級安全監管監察機構根據需要,組織實施本地區安全監管監察機構領導干部的業務培訓。
——優秀青年干部或業務骨干培訓。圍繞未來經濟社會發展對安全生產工作提出的新要求,著眼于培養專家型安全監管監察隊伍,抓好優秀青年干部特別是安全生產監管監察急需干部、后備干部和業務骨干的培養培訓。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黨組針對青年干部的培養實際,本著個人自愿、組織推薦的原則,每年選派一批年輕有為的機關干部到煤礦、非煤礦山、化工等企業和基層安全監管監察機構掛職鍛煉,同時從基層安全監管監察機構選調一批優秀年輕干部到國家安全監管總局機關掛職;每年從各級安全監管監察機構中選送30-40名優秀青年干部和業務骨干到礦業、化工等高等院校進行為期3個月到1年的培訓深造。各省級安全監管監察機構要創造條件,切實加強對優秀青年干部和業務骨干的培訓。
——基層監管監察人員培訓。結合安全監管監察工作的實際需要,著眼于解決基層安全監管監察專業人員缺乏、專業結構不合理等問題,按照分級組織實施的原則,切實做好基層安全監管監察人員的執法資格和專項業務培訓,提高其執法水平和履職能力。國家安全監管總局每年舉辦2期省級以上安全監管人員行政執法培訓班和2期煤礦安全監察人員行政執法培訓班。圍繞煤礦、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應急管理、職業衛生等專項業務,舉辦安全生產監管監察人員專題業務培訓班。各省級安全監管局組織實施省級以下(不含省級)安全監管人員的執法資格培訓,同時做好轄區內安全監管人員的業務培訓。
(二)地方政府分管領導培訓工程。以安全生產形勢與任務、法律法規、事故調查處理、重點行業(領域)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應急管理和職業衛生等為主要內容,按照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負責市(地)、省級安全監管局負責縣鄉兩級的原則,突出抓好地方政府分管安全生產的領導干部的專題培訓,推動地方政府落實安全生產領導責任和監管責任,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正確處理安全生產與經濟發展的關系。國家安全監管總局按照中央組織部要求,每年舉辦2期市(地)領導干部安全生產專題研究班,4年內將未經安全生產培訓的市(地)分管領導干部全部培訓一遍。同時,進一步做好重點監管監察地區和邊遠地區分管領導干部的安全生產專題培訓,援助西藏、青海等地區舉辦安全生產專題培訓班。各省級安全監管局要協調本地區組織部門,進一步加強對轄區內縣、鄉兩級政府領導干部的安全生產專題培訓。
(三)企業管理人員培訓工程。按照強化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提高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水平的要求,切實抓好對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特別是煤礦、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等行業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生產培訓。國家安全監管總局每年舉辦2-4期中央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安全資格培訓班,4年內實現全部持證上崗。各級安全監管監察機構要依法做好對轄區內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的安全生產培訓工作。
(四)安全專業技術人才培養培訓工程。按照科技興安、人才強安戰略的要求,進一步抓好安全專業技術人才的教育培訓,引導他們正確理解黨和國家關于安全生產的一系列方針政策和戰略部署,把握安全生產形勢,提高科學研究、決策咨詢、技術服務等方面的能力。大力開展繼續教育工作,指導有關培訓機構實施對安全生產培訓教師、注冊安全工程師等人員的培訓和繼續教育。協調有關部門和相關院校,采取擴大招生規模、對口單招和校企合作辦學、獎學金和助學金鼓勵、強化職業教育等措施,繼續加強對煤礦、非煤礦山、化工等專業人才的培養培訓。
三、相關保障措施
(一)建立健全規章制度。依照相關法律法規,制定《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監督檢查辦法》,完善干部教育培訓考核制度,健全干部教育培訓與干部管理部門的溝通協調機制,把干部教育培訓作為培養干部、發現干部、考察識別干部的重要渠道。建立健全干部教育培訓的檔案、證書管理制度,如實記載干部參加教育培訓情況和考核結果。堅持和完善計劃調訓制度,大力推行干部自主選學。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建立干部教育培訓累計學時管理制度,指導有關培訓機構定期公布培訓班次和培訓課程等教育培訓信息,逐步實現各級各類干部自主選擇培訓機構、培訓內容和培訓時間。各省級安全監管監察機構要從實際出發,逐步完善相關制度,積極推行干部自主選學。
(二)加強宏觀管理和監督檢查。各級安全監管部門要轉變管理職能,加強對干部教育培訓的宏觀協調管理,減少直接辦班。建立培訓計劃協調會商機制,完善培訓機構計劃培訓和自主培訓的審批備案制度,統籌安排培訓任務,提高培訓的針對性和有效性。強化培訓監督,注重培訓實效,杜絕培訓圖形式、走過場,嚴禁亂辦班、亂培訓、亂發證,嚴肅查處培訓考核發證工作中的不正之風和腐敗現象。加強培訓機構資質管理,完善培訓機構評審辦法和質量評估標準,提高準入門檻,對不具備培訓條件、培訓行為不規范和培訓質量差的機構要及時淘汰或降級。
(三)優化培訓資源配置。充分發揮各級黨校、行政學院、干部學院和安全培訓機構在干部教育培訓中的主陣地作用,委托一批辦學能力與辦學條件好的培訓機構,承擔各類干部的教育培訓。支持培訓機構與高等學校、科研院所等協作辦學,實現優勢互補和資源共享。各級安全監管監察機構根據培訓需要,確立培訓項目,采取項目委托、公開招標等方式,擇優選定承辦機構,保證培訓實效。采取“走出去,請進來”的方式,有針對性地開展煤礦、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等行業(領域)的國際合作培訓,繼續實施中美、中日礦山安全培訓項目,積極拓展和開發新的培訓合作項目。
(四)強化師資隊伍建設。進一步完善教師選聘、考核和競爭上崗制度,注重吸納專業對口、經驗豐富和熱愛安全教育培訓事業的優秀教師,優化師資隊伍的專業和年齡結構。選聘一批政治素質好、理論水平高、實踐經驗豐富的黨政干部、企業專業人才和專家學者充實兼職教師隊伍。根據教育培訓工作需要建立完善師資庫。進一步加大師資培養力度,引導教師樹立現代教育培訓理念,運用現代教育培訓模式,掌握先進的教學方法與手段,不斷提高教學水平。國家安全監管總局每年指導舉辦2-4期安全培訓師資崗位資格或專題業務培訓班,適時舉辦培訓機構負責人和管理人員研討班。
(五)推進培訓教材建設。堅持開發與利用相結合,以《全國干部學習培訓教材》為基本教材,根據安全生產工作實際,有針對性地選用相關培訓教材。組建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教材編審委員會,制定教材編寫規劃,組織編寫適合安全監管監察系統干部和其他人員培訓的基礎知識類、崗位知識類、更新知識類等系列教材,積極開發以文字、音像、多媒體等為載體的立體化系列教材。定期開展優秀教案、優秀課件、優秀教材評選活動,并向社會推薦,逐步形成標準課程、課件和教材體系。
(六)創新培訓方式方法。本著便利、有效的原則,多形式、多渠道開展教育培訓活動。充分利用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視頻網絡系統,開展專題報告、專家講座等;積極探索利用互聯網開展遠程教育培訓。增加短期學制的專題研討班,組織開展現場觀摩、執法交流等活動。組建講師團,深入基層、廠礦企業開展“送教上門”的講學活動。加強培訓需求調研,及時更新培訓內容,開發特色課程,增強培訓針對性和實效性。改進教學方法,大力推廣研討式、案例式、互動式、體驗式、模擬式等教學方法,增強教學的吸引力和感染力,不斷提高教學質量。利用新聞媒體、社會講臺等,大力宣傳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提高全民安全意識。
(七)加快培訓信息化建設。按照各類人員的培訓大綱和考核標準,建立健全各類干部教育培訓試題庫,大力推行計算機考試,確保實現“教考分離”。總結各地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管理信息系統建設經驗,建立全國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管理信息平臺,逐步實現各類教育培訓網上報名、辦班咨詢、考核發證、統計分析、檔案管理等信息化,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加強培訓工作基礎建設,做到培訓底數清楚,數據可靠,檔案規范。
(八)加大教育培訓投入。各級安全監管監察機構和有關單位要做好干部教育培訓經費保障工作,確保大規模培訓干部的需要。進一步完善相關制度,規范教育培訓經費的使用和管理,根據干部自主選學的需要,積極探索“經費跟著項目走”、“經費跟著學員走”的經費劃撥、使用方式。企業要加大安全教育培訓的經費投入,建立安全教育培訓專項經費制度,保證專款專用。
四、切實加強組織領導
(一)加強領導。各級安全監管監察機構和各有關單位要把大規模培訓干部工作擺上重要位置,制定培訓規劃,納入本單位目標責任體系,統籌安排,整體部署,全面推進。領導干部特別是主要領導同志要加強對干部教育培訓工作的領導,帶頭學、親自抓,堅持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要深入實際、調查研究,及時解決干部教育培訓工作的重大問題。
(二)明確職責。各級安全監管監察機構組織人事部門要充分發揮牽頭抓總、綜合協調的作用,加強對大規模培訓干部工作組織管理,積極推進干部教育培訓工作改革創新。各培訓機構要加強內部管理,深化教學改革,引進先進教學方法和手段,有針對性地研究完善各類干部教育培訓模式,提高培訓質量和效果。各單位要積極組織實施本單位干部教育培訓工作,建立健全制度,明確學習要求,提供相應保障,落實全員培訓的要求。
(三)嚴格考核。各級安全監管監察機構要本著簡便易行、注重實效的原則,加強對干部教育培訓工作特別是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教育培訓情況的考核。對領導班子的考核,重點是所在單位開展脫產培訓、中心組學習、在職自學等情況和取得的成效;對領導干部的考核,重點是學習態度和表現,掌握政治理論、政策法規、業務知識和技能的程度以及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要把考核結果作為干部使用的重要依據之一。
(四)強化檢查。各級安全監管監察機構要定期對直屬單位開展大規模培訓干部情況和貫徹落實本實施意見情況進行檢查。要及時發現和解決干部教育培訓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總結和推廣干部教育培訓改革創新的新鮮經驗和有效做法,推動大規模培訓干部工作深入開展。
各省級安全監管監察機構和各有關單位根據本實施意見,結合工作實際,制定本地區、本單位大規模培訓干部工作的安排意見。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
二○○九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