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貫徹執行黨的民主集中制,進一步健全和完善黨內監督制度,強化民主決策、規范管理和增強決策的科學性,近日, 瑞金公路分局建立《“三重一大”集體決策制度》,堅定不移地推進領導班子民主決策、規范決策、科學決策進程。
“三重一大”集體決策制度指:單位重大發展戰略決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項目安排和大額度資金使用等問題,全部由單位集體研究決策。
該局《“三重一大”集體決策制度》對領導班子集體決策“三重一大”的主要內容做了明確規定,將領導班子決策過程細分為會前醞釀決策、會中集體決策、會后執行決策三個階段。“三重一大”事項決策前,需認真調查研究,分析論證,充分聽取各方面意見;在領導班子決策“三重一大”事項的會議上,班子成員應對決策建議逐個表示同意、不同意或緩議的意見,并說明理由,允許個人保留不同意見,會議按照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實行票決制作出最后決策;“三重一大”事項經領導班子集體決策后,必須堅定不移地貫徹執行,如在執行中發現不夠妥當或因故無法執行下去,必須提請會議另行修改,個人不得擅自更改班子決定決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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