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保障化解后顧之憂
4月25日下午,倪美群從啟東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社會保險科領到了近3萬元工傷保險費,心里得到了些許寬慰。去年7月21日,倪美群上班期間不幸發生事故,一只手臂被機器無情地奪走。萬幸的是,她所在的南通億利公司2003年起就參加了工傷保險。倪美群被認定為三級傷殘。根據工傷保險條例,她除了能領到一次性傷殘補助金1.8萬元外,自2004年11月起每個月還會得到近千元的護理費和生活補助費。
“工傷保險,既分散了企業的風險,也為傷殘職工重拾起了生活的希望。”南通億利公司的有關負責人感慨地說,“真沒想到幾千元錢的參保費會起到這么大的作用。”
目前,啟東市工傷保險參保員工已達54122人,覆蓋啟東市城鎮各類企業。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社保科徐松向記者介紹,工傷保險實行“無過失補償”的原則,事業單位、機關及包括鄉鎮企業在內的所有企業和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及其職工,在工作時間、工作區域內,因工作原因發生意外事故傷害或患職業病,均可要求工傷保險待遇。待遇項目主要包括:工傷醫療費用;根據勞動能力喪失程度確定的傷殘補助金、傷殘津貼、傷殘護理費;因工死亡勞動者直系親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等。去年以來,啟東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共支付工傷保險費用355萬元,涉及職工人數為375人,有效地化解了有關企業和職工的后顧之憂。
缺乏認識推進實施受阻
工傷保險制度在保障職工權益、分散企業風險、促進企業發展和維護社會穩定方面發揮了重要的作用。然而,在它的推進和實施過程中,勞動保障部門卻也遇到了不少困難。
早在1994年10月,啟東市政府就出臺了有關文件,開始施行工傷保險制。去年1月1日起在全國范圍內正式施行的《工傷保險條例》,使工傷保險更具強制性、規范性。它要求用人單位依條例規定參加工傷保險,為職工繳納工傷保險費。然而,不少企業卻看重眼前利益,參保的積極性不高。部分企業尤其是建筑施工企業和勞動力密集的小工廠,長期游離在工傷保險的“安全網”之外,或拒不給員工參保,或在參保時瞞報、少報、漏報員工的實際人數,致使部分員工一旦因工致殘或患上職業病得不到醫療救治和經濟補償,合法權益難以得到保障。據悉,啟東目前的參保情況離“應保盡保”還有一定的差距。
同時,職工也缺乏自我保護意識。不久前,某企業職工曹某上班時一只腳被鋼板砸傷來社保科求助。由于曹某沒有與企業簽訂勞動合同,他必須收集到事實勞動關系存在的依據才能提起工傷認定申請。目前用人單位的勞動用工關系極為復雜,相當一部分企業用工未簽訂勞動合同,尤其是建筑施工企業層層轉包的臨時用工(農民工)及個體工商戶的雇工,多與用人單位存在事實上的用工關系。這部分不規范用工的工人受傷后,因難以確認勞動關系而難以認定工傷。業內人士提醒勞動人員,如手中沒有勞動合同,平時要注意收集工卡、工牌、工資條等能確認自己和企業有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據。一旦發生工傷,可以有效地維護自己的權益。
加強宣傳創新運作機制
只有使企業真正認識到參加工傷保險的好處,使職工了解工傷保險的“保護傘”作用,工傷保險才能有效推進。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將在下階段通過多種有效形式,全面、完整地宣傳工傷保險政策。3月31日,南通市工傷保險工作會議在啟召開。會議提出,要通過費率杠桿,發揮工傷保險促進安全生產機制的作用,促進企業增強安全生產意識,減少工傷事故的發生。據此,有識之士建議,根據工傷保險與事故預防相結合的原則,是否可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資金,用于促進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和培訓、事故隱患的舉報查處和獎勵工作,從而使工傷保險與事故預防在緊密結合的基礎上,能夠相互促進,步入良性循環。此外對年度零傷亡的投保單位,是否可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提取一定比例資金,對該投保單位安全生產有突出貢獻的部門和個人給予獎勵,以進一步促進企業自發自覺地搞好安全生產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傷亡事故的發生。記者認為,這些舉措的創新,將有利于擴大企業工傷保險的覆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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