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化學品儲存發生火災的主要原因
2007-09-03
來源:安全文化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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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質燃燒必須具備三個條件,即可燃物、助燃物、著火源。不論固體、液體或氣體物質,凡是與空氣中的氧氣或其他氧化劑起劇烈化學反應的都是可燃物;幫助和支持燃燒的物質為助燃物,主要是空氣中的氧;凡是能引起可燃物質燃燒的熱能稱為著火源。
歸納危險化學品儲存發生火災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九種情況:
1.著火源控制不嚴
著火源是指可燃物燃燒的一切熱能源,包括明火焰、赤熱體、火星和火花、化學能等。在危險化學品的儲存過程中的著火源主要有兩個方面:
(1)外來火種。如煙囪飛火、汽車排氣管的火星、庫房周圍的明火作業、吸煙的煙頭等。
(2)內部設備不良,操作不當引起的電火花、撞擊火花和太陽能、化學能等。如電器設備、裝卸機具不防爆或防爆等級不夠,裝卸作業使用鐵質工具碰擊打火,露天存放時太陽的暴曬,易燃液體操作不當產生靜電放電等。
2.性質相互抵觸的物品混存
危險化學品的禁忌物料混存,往往是由于經辦人員缺乏知識或者是有些危險化學品出廠時缺少鑒定;也有的企業因儲存場地缺少而任意臨時混存。性質抵觸的危險化學品會因包裝容器滲漏等原因發生化學反應而起火。
3.產品變質
有些危險化學品已經長期不用,仍廢置在倉庫中,又不及時處理,往往因變質而引起事故。
4.養護管理不善
倉庫建筑條件差,不適應所存物品的要求,如不采取隔熱措施,使物品受熱;因保管不善,倉庫漏雨進水使物品受潮;盛裝的容器破漏,使物品接觸空氣或易燃物品蒸氣擴散和積聚等均會引起著火或爆炸。
5.包裝損壞或不符合要求
危險化學品容器包裝損壞,或者出廠的包裝不符合安全要求,都會引起事故。
6.違反操作規程
搬運危險化學品沒有輕裝輕卸,或者堆垛過高不穩,發生倒塌;或在庫內改裝打包、封焊修理等違反安全操作規程造成事故。
7.建筑物不符合存放要求
危險品庫房的建筑設施不符合要求,造成庫內溫度過高,通風不良,濕度過大,漏雨進水,陽光直射;有的缺少保溫設施,使物品達不到安全儲存的要求而發生火災。
8.雷擊
危險品倉庫一般都是設在城鎮郊外空曠地帶的獨立的建筑物或露天儲罐或堆垛區,十分容易遭雷擊。
9.著火撲救不當
因不熟悉危險化學品的性能和滅火方法,著火時使用不當的滅火器材使火災擴大,造成更大的危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