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蓬安縣銷售煙花爆竹要交風險抵押金
2005-09-06
來源:安全文化網通訊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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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 按照《南充市煙花爆竹銷售許可安全管理暫行辦法》的要求,為進一步加強全縣煙花爆竹的安全管理,規范煙花爆竹市場,確保全縣煙花爆竹經營安全,四川省蓬安縣規定,凡在蓬安縣境內經營煙花爆竹的公司、業主、零售網點要交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具體交納標準為:縣煙花爆竹銷售公司交納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20000元;各片區煙花爆竹經銷大戶交納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2000元;各煙花爆竹零售網點交納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500元,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由蓬安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專戶儲存,統一管理。銷售公司、經銷大戶、零售網點在煙花爆竹經營過程中管理規范,無安全隱患、無事故發生且不再經營煙花爆竹時,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全額退還。對非法經營、運輸、儲存、銷售煙花爆竹等行為,經查實后按規定從重查處,并扣出一定的安全風險抵押金,同時取消其煙花爆竹經營資格。(四川省南充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何宗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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