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國家監督抽查表明液化石油氣鋼瓶令人擔憂僅七成合格 。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在1999年第四季度對廣大消費者使用最為廣泛的YSP-15型液化石油氣鋼瓶產品質量進行了國家監督抽查。抽查涉及山東、江蘇、浙江、遼寧、廣東等14個省、自治區、直轄市66家企業的66種產品,合格48種,抽樣合格率為72.7%。
目前,我國年產液化石油氣鋼瓶已達3400萬只,產值約27.2億元。據此次抽查結果分析可知:一、在市場需求驅動,競爭愈加激烈下,一些企業為了保住市場和產量,進行價格戰,不惜犧牲質量,極力壓低制造成本等不正常現象,給消費者和社會埋下了極大的事故隱患。1999年5月,天津市靜海縣發生了液化石油氣鋼瓶的惡性爆炸事故,造成兩人重傷,終身殘廢的嚴重后果。二、市場占有率高、歷史悠久的大中型鋼瓶生產企業,嚴格質量管理,認真執行國家有關標準,并具有相對完善的質保體系,產品質量較好。此次抽查大、中型企業的產品抽樣合格率分別為90.0%和80.0%。三、部分產品的安全問題嚴重。抽查中發現,有18家企業的18種產品在鋼瓶用材、鋼瓶容積、水壓爆破檢驗等三大關鍵項目上,不同程度地存在質量問題,主要有:(1)使用非氣瓶用鋼板制造鋼瓶。這種鋼瓶強度較低,承壓性能較差,給液化石油氣鋼瓶的安全使用埋下了隱患。(2)容積小于標準值。當液化石油氣鋼瓶在使用過程中遇到高溫時,瓶內壓力會升高,容積小于標準值的鋼瓶,其變形余量小,易發生爆炸事故。(3)容積變形率(水壓爆破)達不到標準要求。如沒有足夠的安全儲備量,在實際使用中是十分危險的,一旦環境條件符合必然會發生爆炸事故。四、“委托生產”使劣質產品流入市場。有的企業因設備、人員等各方面原因,從其他企業訂做成品瓶或半成品瓶,但對產品質量不嚴格把關,僅噴上自己的廠名和許可證號后即出售。這種極不負責的做法使一些劣質液化石油氣鋼瓶產品披上了“合法”的外衣。五、嚴格正確的使用應引起重視。如有的鋼瓶已出現明顯變形,仍在繼續使用;在有的地方,出現不規范灌裝等。據統計,每年因此而產生的事故有數十起。
對此,企業應以事故為教訓,個人要以安全為前提,提高產品質量和防范、鑒別意識,正確使用鋼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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