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年×月×日,某化工廠發生一起火藥爆炸事故,造成22人死亡,3人受傷,約200m2及部分機器設備被炸毀,直接經濟損失40.48萬元。 事發當時,該廠84#車間條裝工序一螺旋輸送器空心螺桿在運行中斷裂,車間副主任熊某某(事故中死亡)了解情況后,為了不影響生產,在生產繼續進行,現場人員未撤出的情況下,違章指揮無證焊工甲某(事故中死亡)焊接輸送器。專職安全員乙某即到廠部辦理“動火證”。因安全科2名干部及4名正副廠長均因工外出,乙便自己寫了一張“84#車間需要動火,條裝工序一螺旋動火焊接”的便條動火證,去找廠辦主任丁某審批。丁某說自己無權審批,便與乙某一起找到廠工會主席丙某。丙某便在便條動火證上簽署了“同意動火,注意安全”,越權擅自批準動火。乙某回到車間,將丙某簽發的便條動火證交給甲,并對欲焊接處0.7m2范圍內的炸藥進行清掃、沖洗。然后,由乙某同意并監護無證焊工甲某焊接螺旋輸送器螺桿。約20分鐘后,乙發現空心螺桿內有殘存炸藥,并有大量煙霧從斷裂處噴出,但甲認為:“炸藥清洗不出來,沒辦法,可能問題不大”。乙便用水沖洗螺桿降溫,甲進行違章施焊。乙因事離開車間。約10分鐘后,該車間發生爆炸。
這次爆炸事故的直接原因是: 1.由于焊接螺旋輸送器空心螺桿斷裂處,引起桿內炸藥爆炸,并引爆“v”型槽內炸藥,進而誘爆車間內存留的全部炸藥。也就是因為空心螺桿內存在炸藥,而該車間還有其他的炸藥,構成了極危險的不安全狀態; 2.無證焊工范某某存在僥幸心理,在危險環境下,違章施焊動火,其行為直接導致爆炸事故發生;安全員乙某審批動火證手續錯誤,爆炸時又未在現場監護,其行為也是導致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工會主席丙某越權審批動火證,其行為也構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間接原因是: 1.動火工作票制度執行不嚴格; 2.焊工無證上崗,廠領導拒不派送未取得資格證書而從事焊接工作的人員參加安全技術培訓。
上一篇:某制藥廠過氧化苯甲酰爆炸事故
下一篇:某化工廠聚氯乙烯車間爆炸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