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月xx日,公司發生了一起不該發生的安全事故,導致一位員工身體致殘。從事故原因的分析可以看出,如果不是麻痹大意,如果有一點安全的意識,這樣的事故根本不會發生。
不該發生的事故發生了,從中暴露出一個具有普遍性的問題,說明我們員工的安全意識還相當薄弱,沒有把安全當一回事;安全操作規程規定,不能把身體部分伸進危險區域,但我們一些員工總是抱僥幸心理,偏偏要伸進去,自以為安全;或者說在危險度高的工作中注意了安全,在相對安全的工作中卻產生了懈怠。
因此,要樹立一切事故都可以避免和控制的思想,由始至終繃緊安全生產這根神經,克服麻痹大意,不夠細致的思想和工作作風。比如上述事故,并非不可避免,誠然我們可以用一大堆客觀理由搪塞過去,可是設身處地的想一想,如果我們就是當事人,只因我們一時的大意傷害了他人或者自己,我們如何對得起良心和職業操守?如何面對受傷工友的家人?
事故不同于天災和意外,自然災難不是以人的意志為轉移的,但是絕大多數的事故發生于當事人的經驗不足和麻痹疏忽的主觀因素之下,事如前例。企業天天講安全,處處抓安全,無非是要做到員工由“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轉變,這種自覺地安全意識才是最有效的安全措施,以此為出發點才能堵住安全死角,在任何工作中時時處處想到安全,排除不安全因素,消除事故隱患。
安全生產不是在書本里,也不是在領導的講話里,而是在我們每個員工的心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