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煤礦安全監察局文件
贛煤安文[2007]25號
關于江西省煤礦安全評價機構存在問題整改情況的報告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
2006年12月18日,國家安監總局對我省評價機構江西省安泰煤礦安全技術開發中心進行了抽查,指出了該機構存在的問題。對此,我局高度重視,專門召開煤礦安全評價機構負責人會議,對照抽查發現的問題逐一落實,現將評價機構整改處理情況報告如下:
1、關于評價人員資質問題。江西省安泰煤礦安全技術開發中心的評價人員原登記注冊單位為江西省煤炭科學研究所,2006年評價機構資質期滿換證,按國家局13號令要求,重新申請資質時機構變更為現名,人員無變化,未變更評價人員資質注冊登記單位。我局在資質認可時己將機構和人員材料上報備案。總局抽查指出問題后,我局立即要求評價機構整改,已于2007年元月將評價人員注冊登記變更申報材料上報總局。
2、評價過程控制方面。針對過程控制落實不到位,記錄不完全情況進行了專題整改,重新制定了安全評價過程控制手冊。完善了質量管理文件的發放記錄,加強了內審,做到有審查記錄和簽字,評價項目做到一項目一策劃。
我局將加強對評價機構的日常監管,不定期對評價機構現場評價情況跟蹤調查,增加對評價報告的抽查次數,確保煤礦安全評價工作的質量。
專此報告
二OO七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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