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行政,是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基本要求,也是安全生產監管工作的立身之本。任何一級行政機關和執法人員都不能游離于法律法規之外。執法不依法,必然導致違法執法;而違法執法,就會損害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影響黨和政府的形象。從目前調查了解的情況看,部分基層安監執法人員依法行政的水平仍不夠高,尤其是執法人員在行政處罰過程中的違法問題還比較突出,已成為制約安監執法效能的突出薄弱環節,必須引起高度重視。
一、安全生產行政處罰程序違法主要表現
一是違規立案。少數執法人員不注重法律法規的學習,對立案程序不去研究,在不知不覺中把程序弄顛倒;有的雖懂,卻圖省事,不按程序辦,出現先調查,后立案或未經批準立案就進行調查的違規現象。
二是違章調查。某些執法部門在查辦案件時,明知調查取證必須2人以上,卻不執行,而是1人調查,事后找2人補簽姓名;有的調查詢問筆錄上只有當事人簽字,而執法人員卻沒有簽名;有的在進行調查取證前,不向當事人出示執法證件或有效身份證明,影響了調查取證的法律效力。
三是處罰程序顛倒。先告知、后處罰是最簡單的程序規定,但有的執法人員存在“先處罰、后告知”現象,或者告知和處罰同時下達,違反了處罰程序,給自己的工作造成被動。
四是違法采取行政強制措施。按照有關規定,在行政執法過程中,實施強制措施必須履行報批手續,但在實際工作中卻執行不嚴。有的未經局長批準就“先斬后奏”,有的只向科長打招呼,科長就默許,還有的缺少依據隨意扣押等等。
五是法律文書制作不嚴謹。有的處罰主體名稱使用簡稱;有的處罰決定書上缺少日期、未加蓋公章;有的處罰事由簡單,但引用法規條款繁瑣;有的文書字跡雜亂、隨意涂改、語言不暢等等,影響了執法文書的嚴肅性。
二、出現上述問題的主要原因
一是有的執法部門特別是領導同志對依法行政的極端重要性認識不足,缺乏辦“鐵案”的意識;二是少數執法人員的辦案程序意識不強,工作隨意性較大;三是執法監管不嚴,大部分基層執法部門未設立法制機構,執法錯誤得不到及時檢查糾正;四是錯案追究機制沒有落實到位。上述問題充分反映了目前安監執法水平與依法治國的要求還有較大差距。
三、解決行政處罰程序違法問題的對策
一是進一步強化依法辦案意識。隨著社會發展和文明進步,人民群眾對行政機關依法行政的要求越來越高,執法辦案必須按照法定程序實施,決不能超越法律法規約束,每一名安監執法人員都要自覺學法守法,為嚴格執法打下良好的法制基礎。
二是切實加強對行政處罰程序的監督。各級安監部門要成立法制機構或明確專業人員負責法制工作,對行政處罰的程序實行全方位的監督,及時糾正程序違法問題。同時,要嚴格落實錯案責任追究制度,對違規調查取證或對處罰程序監督不力的,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三是嚴格持證上崗制度。執法人員必須經過專門機構培訓并嚴格考核合格,取得當地政府頒發的執法證件后方可上崗之執法;對不具備執法資格和執法素質的人員,應及時調離執法崗位。
四是積極探索完善執法機構內部審核機制。安監部門要逐步建立調查取證-處罰審核-處罰執行內部審核機制,強化執法責任意識,落實行政處罰責任制,防止和克服執法貫徹中的處罰程序違法問題。
總之,各級安監部門一定要把行政處罰中的程序違法問題作為執法監督的突出問題來對待,牢固樹立“程序錯誤即違法”的觀念,進一步采取措施,切實提高安監部門依法行政水平,為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創造更加良好的安全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