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控排放
建立和完善昆明市機動車尾氣排放污染監督管理體系,制定機動車排放污染管理地方性法規,建立全市性的機動車排氣監督管理數據和在線監控網絡。
■限制落戶
制定限制機動車輛落戶、機動車限制行駛等嚴格的管理措施,推行機動車環保準入制度,控制機動車保有量增長速率。加強機動車年檢、上路抽檢、環保標志等管理工作,對治理后尾氣排放不達標的車輛實施限制行駛、強制淘汰。
■提倡步行
建立城市公共交通優先發展和快速公交系統戰略,加強軌道交通建設,逐步提高公共交通出行比例,削弱機動車尾氣排放量。中心城區必須保障非機動交通方式的優先地位,增設步行街,推行無車日等活動,促進非機動交通方式和公共交通的發展;合理調整公共停車場規劃布局及收費標準來控制其過度使用和道路資源的過度占用。
到2013年力爭使昆明基本達到國家生態市的考核標準;到2015年把昆明建設成為現代化的生態城市。這是《昆明生態市建設規劃》(以下簡稱《規劃》)描繪的藍圖,8月27日,昆明市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了《規劃》。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規劃》明確提出,制定限制機動車輛落戶、機動車限制行駛等嚴格的管理措施,推行機動車環保準入制度,控制機動車保有量增長速率。
重點保護區 已有建筑不得擅自改建
按照《規劃》,全市劃分為:北部中山河谷生態區、中部高原湖盆生態區和東南部南盤江流域巖溶山原生態區3個一級功能區,包含8個二級功能分區和23個三級功能分區。將昆明市劃分為重點保護區、限制開發區和優化開發區等三類生態功能區類型。
該區指飲用水源地一級保護區,主要包括松華壩水庫、云龍水庫、自衛村水庫、大河-柴河水庫、寶象河水庫等城市主要飲用水源地一級保護區,轎子山自然保護區、九鄉自然保護區、普渡河蘇鐵林自然保護區、滇池湖濱帶、石林風景名勝保護區的核心區,棋盤山、鐘靈山、金殿、小白龍以及圭山國家級森林公園,北部金沙江、小江流域坡度大于25度的土壤侵蝕敏感區、西山區西北部和安寧市南部的森林生態系統保護區、雙河-磨南德水源林保護區、宜良縣的東北部和西南部的植被覆蓋度較高森林地區等。
本區嚴格保護,逐步騰退不符合生態功能保護要求的用地。區內已建合法建筑物、構筑物,不得擅自改建和擴建。區內除重大基礎設施或公用設施等項目外,禁止進一步開發;如有上述建設項目,應作為環境影響重大項目,依法進行可行性研究、環境影響評價及規劃選址論證;已批建設項目,要優先考慮環境保護,加強各項配套環保及綠化工程建設,嚴格控制開發強度。
限制開發區 植被地區適當發展旅游
該區指飲用水源保護區的二、三級保護區、風景名勝區或自然保護區的實驗區和緩沖區、土壤侵蝕較敏感區或石漠化較嚴重地區以及農產品生產基地等。主要分布在祿勸彝族苗族自治縣南部掌鳩河流域森林生態系統保護區、尋甸回族彝族自治縣西部植被覆蓋度較高地區和土壤侵蝕中、高度敏感區、嵩明縣西北部土壤侵蝕中度敏感區、石林彝族自治縣石漠化較嚴重地區以及松華壩水庫、云龍水庫、自衛村水庫、大河-柴河水庫、寶象河水庫飲用水源二、三級保護區等,轎子山自然保護區、滇池自然保護區、九鄉自然保護區、石林風景名勝保護區的緩沖區和試驗區等。
本區域應在不危及區域生態系統安全的基礎上,開展有引導性、適度的開發,優化資源配置,發展生態產業,建設綠色及有機農業生產基地,發展農業產業化,延伸農業產業鏈。禁止新建和擴建污染環境和破壞生態的項目,禁止毀林開荒和陡坡開墾,禁止采礦,封山育林,提高林木綠化率和林木質量,積極防治水土流失。在植被服務功能較高的地區,可在保障其主體功能的前提下適當發展一些旅游業、水電開發,但必須統籌規劃、因地制宜和適度發展,以保證整個區域的生態安全。
優化開發區 加強綠地景觀生態建設
該區指除重點保護區和限制開發區以外的其他區域,以建成區、未利用地和其他生態價值不高的區域為主。本區域主要包括昆明市主城區、各區(市、縣)的城鎮建成區,主要工業園區、空港經濟區、經濟開發區,基礎設施建設用地,交通用地,未利用地以及其他城市功能區。
本區域應合理布局和優化調整城市和產業空間布局,提高土地的集約化利用程度,嚴格遵循城市功能組團定位,加強城市綠地景觀生態建設和基礎設施建設,完善和提高城市綜合服務功能,小城鎮應加強優化建設與強力提升,分散滇池流域城市化發展的壓力。對主要的經濟發展區,應在優化產業結構和空間布局的基礎上,提升單位用地的經濟效益,重點開發安寧、宜良(以工業和旅游業為主),祿勸、東川(以工業為主),富民、石林(以旅游、商住為主)等地區。調整面源污染控制區的農林牧漁產業結構與生產布局,鼓勵發展綠色食品、有機食品等產品,降低化肥和農藥的使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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