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來自呼和浩特市環保局的信息顯示,首府已建立起全防全控的環境污染防治體系,今年將采取5項措施防治污染。
抓好飲用水環境安全保障工作。開展典型鄉村飲用水水源地環境狀況調查,進一步加強農村地區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工作。堅持城市飲用水水源地環境狀況評估與報告制度,每年對集中式飲用水水源進行全面評估,保證城市飲用水水源水質達標。
全面推進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加快推進集中供熱工程,加大分散鍋爐拆并力度,要求使用超過20年的鍋爐必須予以更新,非麻石類除塵器超過10年的必須更換,對現有除塵器進行升級、改造,淘汰落后除塵設備,推行脫硫技術,0.7MW以下的鍋爐、茶浴爐必須使用清潔能源。嚴格執行機動車尾氣排放合格證制度,以黃色和綠色標志實行環保標志統一管理。
加強工業污染源防治。嚴格限制“兩高一資”項目,把產污強度納入新建項目環境前置審查范圍,提高環境準入門檻,進行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
改善城市環境質量。加大污染控制和環境基礎設施建設投入,加快垃圾無害化處理廠建設。推進噪聲污染防治,實現噪聲穩定達標。出臺《固體廢物綜合利用辦法》,加強危險廢物全過程監管。
建立環境污染防治的長效機制。把綜合運用法律、經濟、技術、行政和信息公開等措施作為污染防治的根本手段,在重點區域、重點流域、重點行業、重點污染物防治上尋求突破。修訂《呼和浩特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出臺噪聲污染防治管理辦法,實行長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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