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拉爾晨鳴紙業污染調查之四
2010年5月,國家環境保護部發布上市公司環保問題督查公告,公開通報晨鳴紙業存在嚴重環保問題。
晨鳴紙業是一家集制漿、造紙、能源生產于一體的大型企業集團,同時在國內A股、B股市場和香港H股市場上市的公司,旗下擁有武漢晨鳴、湛江晨鳴、江西晨鳴、吉林晨鳴等10多家子公司,總資產200多億元,年紙品生產能力近400萬噸,是中國企業500強和世界紙業50強。
作為國內最大造紙上市公司,這已是第三次受到環保部門公開批評或處罰其環保問題。
多年來,晨鳴紙業飽受污染詬病,多次被媒體披露,其中武漢晨鳴、壽光晨鳴曾因污染嚴重被環保部勒令停業整改。
晨鳴屢陷“污染惡名”
山東壽光晨鳴紙業公司被當地群眾舉報,《經濟參考報》的調查報道稱,該公司超標污水大量排向小清河,注入渤海萊州灣,引起了當地群眾的強烈不滿。
2007年,另一家旗下控股子公司——大型造紙企業武漢晨鳴漢陽紙業股份有限公司因長期違法超標排污,嚴重污染環境,被有關部門勒令停產整頓,有關責任人受到相應處分。武漢晨鳴是在原湖北省漢陽造紙廠的基礎上與山東晨鳴集團合資組建的大型造紙企業,由于污染治理手段沒有跟上,導致公司的2個排污口超標排放廢水。2002年1月,環保部門進行查處,責成其限期整改,但它一直未采取有效措施處理公司廢水。原國家環境保護總局等6部門于2007年6月啟動“清理整頓不法排污企業,保障群眾健康環保行動”后,派出督察組對這家公司的違法排污行為進行查處,并已勒令其全面停止生產;當地政府給予公司董事長免職、總經理降職處分;吊銷其ISO14001環境管理體系認證證書。
此外,通過百度或者谷歌等搜索網絡,輸入“晨鳴紙業污染”關鍵詞,能看到大量關于晨鳴紙業在各個地方設立的子公司污染當地環境的舉報,舉報中涉及吉林晨鳴紙業、南昌晨鳴紙業、鶴壁晨鳴紙業等多家子公司。
再上環保部“黑名單”
2010年5月14日,國家環保部辦公廳以紅頭文件公開發布《關于上市公司環保核查后督查情況的通報》(環辦?2010?67號),對2007—2008年通過環保部環保核查的58家上市公司承諾整改環保問題的完成情況進行了后督查通報。
通報文中稱:本次后督查發現,58家公司中有11家公司存在嚴重環保問題尚未按期整改,存在較大環境風險。晨鳴紙業就是11家存在嚴重環保問題的上市公司之一。環保部指稱:晨鳴紙業旗下子公司海拉爾晨鳴紙業制漿生產線至檢查時仍未履行環評及驗收手續。
環保部責令被通報公司應高度重視環境保護工作,認真自查問題,立即拿出整改方案,及時將環保整改情況報送我部和所在地省級環保部門,并向社會披露相關信息。
對此,5月28日,晨鳴紙業在指定報刊和網站發布了提示性公告,對海拉爾晨鳴及被通報的制漿生產線基本情況進行了說明:制漿生產線是原海拉爾造紙廠1966年投資建設而成,1989年進行過技術改造。經調查,當時該制漿線一直未履行環評及驗收手續。
令人費解的是,針對國家環保部的現場檢查和督查,海拉爾晨鳴公司負責人劉繼成和孫玉江、海拉爾區環保局張遠銀副局長均告訴記者,他們對此一無所知。
“太意外了,一點兒也不知道。”劉繼成說,“沒有要求我們進行環評。”
張副局長也稱,“國家環保部針對這個企業的環境檢查和督查,我們沒有接到上級環保部門的任何文件、任何方式的通知。”
“這是一個老廠子,自成立就沒要求做過環評。”孫玉江說。
11年未履行環評難以自圓其說
晨鳴紙業“海拉爾晨鳴制漿生產線自1966年投資建設以來一直未履行環評及驗收手續”的說法,在北京大學環境公共政策研究社理事長陽平堅博士看來,“完全是在找理由,把責任推卸給地方政府,很難自圓其說。”
“為什么?”他說,其一,海拉爾晨鳴紙業有限責任公司是1999年新注冊的獨立法人實體,與原國有企業海拉爾造紙廠沒有關系,從成立時起,紙漿生產線就是海拉爾晨鳴的資產;其二,2003年頒布的《環評法》明文規定新建、改擴建項目要進行環境影響評價,以及國家環保局和現在環保部也多次要求公司進行環保自查;其三,區域環境保護督查中心和地方環保部門每年要進行現場檢查。
關于海拉爾晨鳴的組建,記者從海拉爾區經濟和信息化局局長高俊彪處獲得證實,該公司是新組建公司。
“原造紙廠沒有環評無論怎么說也無法成為海拉爾晨鳴公司未履行環評的理由。”陽平堅表示。
在政策法規方面,國務院及有關部委已要求污染企業尤其是造紙行業等重污染企業加大環保力度。針對上市公司,國家環保部已出臺過多個文件,2007年頒發《關于加強上市公司環保監管工作的指導意見》要求,對從事跨省經營重污染行業公司申請首發上市或再融資,必須根據環保部的規定,進行環保核查。而造紙行業就屬于“雙高”行業之一。
經過多年的環保自查,尤其是作為造紙企業的負責人和直接監管部門,他們11年來“根本不知道有沒有環評和驗收”的說法讓人難以相信。
整改后難見成效
9月30日,晨鳴紙業刊登海拉爾晨鳴環保督查整改完成情況公告。公告稱: 7月27日呼倫貝爾市環保局組織召開了《海拉爾晨鳴紙業有限公司制漿、造紙生產線環境影響后評價報告書》評審會。近日,海拉爾晨鳴接到市環境保護局核發的《關于海拉爾晨鳴紙業有限責任公司制漿、造紙生產線環境影響后評價報告書的審查意見》。《審查意見》主要內容為:項目在落實報告書提出的環境保護措施后,各項污染物可以達標排放并符合地方總量控制的要求。《審查意見》同時要求加強環保設施的日常維護和運行管理,確保各項污染物長期穩定達標排放。
記者從地方環保部門獲悉,內蒙古環境科學研究所已經對該公司進行了環境影響后評價。但在采訪中,記者從企業和監管部門均沒有看到環評報告書。
通過整頓后,該公司的環保是否就能見成效呢?一位不愿署名的業內人士對此并不樂觀,他對記者分析:
一是在全國這么多污染事件,足以證明這家公司環保守法意識非常淡薄,一直存在應付心態和僥幸心理,導致國家的環保政策和自查承諾成為一紙空文。
二是自國際金融危機爆發以來,海拉爾晨鳴公司的盈利能力下降,每年的凈利潤都在減少,而公司的環保成本是固定的,一天的成本2萬多元,一年的環保總成本就近800萬元,而該公司2009年的凈利潤僅500多萬元。
三是擔憂來自地方政府自身利益的保護。這是國內污染事件頻發和難以根治的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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