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25日從環境保護部獲悉,環境保護部、國家發展改革委、科技部等十一個部門近日聯合發布《關于加強環境噪聲污染防治工作改善城鄉聲環境質量的指導意見》。多部門將首次采取協調聯動機制,重點在交通、施工、工業、生活四個領域解決噪聲擾民問題。
環境保護部新聞發言人陶德田說,近年來,隨著經濟社會發展,城市化進程加快,我國環境噪聲污染影響日益突出,環境噪聲污染糾紛頻發,擾民投訴居高不下。現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噪聲污染防治法》在控制重點、防治手段、職能分工和處罰力度上已不能適應當前的環境噪聲管理工作需要。
據介紹,該《意見》要求加大交通、施工、工業、生活四個重點領域噪聲污染防治力度,具體包括:在噪聲敏感建筑物集中區域的道路兩邊配套建設隔聲屏障,嚴格實施禁鳴、限行、限速等措施,控制高鐵在城市市區內運行的噪聲污染,并加強機場周邊噪聲污染防治工作。加強施工噪聲排放申報管理,實施城市建筑施工環保公告制度,嚴格限制在敏感區內夜間進行產生噪聲污染的施工作業,實施城市夜間施工審批管理。逐步建立民用建筑隔聲質量驗收制度,實施建筑聲環境質量狀況告知制度。禁止商業經營活動在室外使用音響器材招攬顧客,嚴格管理敏感區內的文體活動和室內娛樂活動,明確限制室內裝修作業時間,嚴格控制在已竣工交付使用居民住宅樓內進行產生噪聲的裝修作業;查處工業企業噪聲排放超標擾民行為,加大敏感區內噪聲排放超標污染源關停力度,加強工業園區噪聲污染防治,禁止高噪聲污染項目入園區。
《意見》要求鐵路、交通、民航、科技等有關部門制定的“十二五”規劃,應有交通噪聲污染防治內容。城市環保部門應于2011年年底完成重點噪聲污染源確定工作。嚴格實施噪聲污染源限期治理制度,每年限期治理一批噪聲超標的重點企業。完善噪聲監測網絡,強化重點城市聲環境達標管理。探索建立多部門的噪聲污染投訴渠道和信息共享機制。促進公眾參與,建立環境信息通報制度,加大噪聲違法的輿論監督和曝光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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