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報業網-大河報訊 昨日,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省公安廳聯合發布通報:今年春運以來,我省連續發生9起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特大交通事故,共造成30人死亡,14人受傷。
據通報,發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特大交通事故的地市分別是:鄭州、新鄉、濮陽各2起,許昌、平頂山、駐馬店各1起。這9起事故全部發生在國道、省道和高速公路上,而發生在夜間的就有5起。
這9起交通事故中,駕駛員會車不靠右行駛、觀察不周、違章超車和疲勞駕駛是主要原因。如:
1月18日0時30分,安徽省阜陽市第一客運公司臨泉分公司駕駛員劉偉駕駛皖K33832宇通大客車由臨泉到河北保定去接人,沿濮陽縣南環路由西向東行駛至濮陽縣城南關十字路口處時,由于疲勞駕駛,撞上在機動車道內右側騎自行車的3人后,又沖向公路北側花池,撞上一騎自行車的人,造成3人死亡,1人受傷。
1月19日6時20分,焦作市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蔡新杰駕駛豫H68795東風悅達小轎車,沿新濮路由西向東行至延津縣境,在超越同向行駛的浚縣新鎮鄉殷豐臣駕駛的無牌號三輪摩托車時,越過中心線,與相向行駛的中原綠能高科有限公司唐海峰駕駛的豫J16879半掛貨車相撞,造成3人死亡,2人受傷。
通報稱,就發生這9起特大交通事故暴露出的一些問題,主要是一些地方政府及相關職能部門對預防特大交通事故工作重視不夠,存在責任不落實,措施不落實;對機動車和駕駛員的源頭管理措施不到位;公路缺乏必要的安全設施,事故隱患路段治理不到位,以及交通參與者交通安全意識淡薄等問題。
通報要求,各地要嚴格實行交通事故預警通報制度和特大交通事故調查處理情況報告備案制度,由省轄市政府督促各縣(市)政府加強交通管理工作,對發生的特大交通事故要認真調查原因,并對預防交通事故不力的縣(市)政府下發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預警通知或告誡通知,限期整改。對整改不力、成效不明顯的,要依據行政問責制追究有關人員的行政責任。(記者李紅汛 實習生 王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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