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鄭州晚報報道 昨天,鄭州市政府發出緊急通知強調,拒不整改火災隱患的單位,其直接責任人將被公安機關予以拘留。
鄭州市政府的通知要求,各級政府組織對轄區重點單位和問題突出單位以及對單位生產、經營期間鎖閉安全出口,堆放物品占用疏散通道的,責令當場改正,未按要求改正的,要對單位直接負責人依法從重處罰;旅館、飯店等公眾聚集場所違反安全規定、經公安機關通知拒不整改火災隱患的,直接責任人將被公安機關予以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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