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太原三月二十一日電 (張恩 凸凹) 記者今天獲悉,山西陽泉市晉東化工廠“三·三”煙花爆炸事故原因現已查清:廠方因未嚴格按照工作規程組織生產,為一場重大傷亡事故不幸發生埋下隱患。
據介紹,今年三月三日上午九時五十分,陽泉市晉東化工廠煙花廠突然發生煙花爆炸事故。事故共造成五名職工不幸死亡、三名職工重傷。
經調查,二00四年元宵節期間,陽泉市晉東化工廠承攬省內外二十多家單位的焰火燃放任務。燃放工作結束后,部分禮花彈在沒有按規定剪除電點火頭的情形下,便被運回廠房。因對產品需返修重新裝配,運回的產品經分揀后,全部轉運至五分廠。
三月三日上午,五分廠的一百六十平方米廠房內有九名女工在作業。現場有五英寸到十二英寸的禮花彈二百四十發,地面煙花二十九盤,總藥量達三百五十公斤。在返修和裝配禮花彈過程中,聚集產生的靜電及摩擦造成禮花彈電點火頭引線發火,引發禮花彈爆炸,進而迅速引燃廠房內存放的其他煙花,最終導致重大人員傷亡事故的發生。
事故調查組調查認定,陽泉市晉東化工廠煙花廠在組織產品回收時,沒有嚴格執行《煙花電子燃放安全規程》,將部分沒有拆除電點火頭的產品運回廠房,為事故發生埋下隱患。煙花廠在返修有電點火頭和快引線的危險作業時,隨意確定工作地點,各道工序混合作業,廠房內總藥量超標,是造成這起事故的主要原因。
陽泉市晉東化工廠煙花廠“三·三”事故發生后,陽泉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迅速成立事故調查組,當地政府部門及時組織人力進行搶險,對受傷職工開展救治,并妥善處理煙花爆炸事故的善后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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