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晨報訊(首席記者崔紅)北京市將制定危險廢物集中處置規劃。規劃設施建成后,包括“醫療垃圾”在內的市區原有的危險廢物處理設施應關閉。如將“醫療垃圾”等危險品混在普通垃圾里傾倒,將有可能被課以5萬元以下的罰款。
記者昨天獲悉,《北京市危險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條例》已被列入北京市人大2004年的立法計劃。由北京市環保局擬定的《北京市危險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條例(征求意見稿)》正在首都之窗網站上征集意見。
《條例(征求意見稿)》規定,對危險廢物進行作業的單位應當編制危險廢物污染事故應急預案。如果發生危險廢物污染事故或者其他突發性事件,應當按照預案采取措施消除或者減輕對環境的污染危害,及時通知可能受到危害的單位和居民,并及時向事故發生地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報告,接受調查處理。
安全文化網 m.zltai.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