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
公安部要求,對重特大火災事故應組織媒體客觀、準確報道
本報訊 (記者王姝) 公安部昨日消息,今后各地發生死亡30人以上的特別重大火災事故,必要時將由國務院派工作組進行調查。
日前出臺的《關于進一步落實消防工作責任制的若干意見》規定,今后凡發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或重傷20人以上的特大火災事故,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組織工作組進行調查;發生一次死亡6人以上或重傷16人以上的重大火災事故,由地(市、州、盟)人民政府組織工作組進行調查;發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或重傷10人以上的重大火災事故,由縣(市、旗)人民政府組織工作組進行調查。發生一次死亡30人以上的特別重大火災事故,必要時由國務院派工作組進行調查。
公安部要求,發生重特大火災事故后,應及時公開火災的基本情況、損失、原因、教訓和處理結果;組織媒體進行客觀、準確的報道;各地應建立特大火災事故應急救援機制。(來源:新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