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晨報訊(記者 朱爍)從今天起,政府官員因失職、瀆職行為形成重大事故隱患,即使未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的,也將被追究法律責任。北京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將設立專門獎金,鼓勵市民對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和企業安全生產違法行為進行舉報。
《北京市安全生產條例》今起正式開始施行。作為第一部全面規范本市安全生產工作的地方性法規,《條例》明確了政府工作人員因失職、瀆職行為造成重大事故隱患的法律責任。其中規定,各級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或者政府其他有關部門的工作人員,未按照規定的權限、條件和程序作出行政許可決定,或因其他失職、瀆職行為,造成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的,應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同時,瞞報、謊報或拖延報告安全生產事故的政府官員也將受到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條例》實施后,為加強社會監督,北京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將建立有獎舉報制度,接受市民對生產安全事故隱患、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違法行為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的舉報。具體的有獎舉報制度將于近期出臺。此外,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將在本市建立安全生產信息網絡平臺和生產經營單位違法行為記錄系統,任何單位和個人都可以在網上公開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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