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青年報訊 記者昨天從建設部獲悉,從即日起,我國有地鐵的城市將實行地鐵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聯絡員制度,建設部為此要求,請各有關省(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城市地鐵運營主管部門、地鐵運營公司分別確定一名地鐵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聯絡員,在本月28日前報建設部工程質量安全監督與行業發展司。
建設部為此下發了《全國地鐵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聯絡員工作辦法》,建設部有關人士稱,這是為了及時了解各地地鐵安全工作情況,掌握地鐵安全工作形勢,加強信息通報和工作協調,研究遏制重特大事故和應對緊急突發事件的對策、措施,促進地鐵安全管理工作的規范化、制度化,保證地鐵安全運營。
建設部要求,各省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城市地鐵運營主管部門分別確定一名負責地鐵安全工作的處級干部擔任聯絡員,地鐵運營公司確定一名負責地鐵安全工作的副總經理擔任聯絡員,報建設部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審查后,予以公布。
據介紹,建設部要求建立“聯絡員信息傳遞制度”,各地區聯絡員每半年應向建設部安委會辦公室書面報送上半年地鐵安全生產形勢的分析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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