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4月15日電 國家安監總局15日在官方網站上公布了關于山西省近期兩起煤礦瓦斯事故處理情況的通報。通報說,3月9日,山西省呂梁市交城縣嶺底鄉香源溝煤礦二坑發生特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29人死亡,5人受傷。3月19日,山西省朔州市平魯區白堂鄉細水煤礦發生特別重大瓦斯爆炸事故,并波及相鄰的康家窯煤礦,兩礦共計72人死亡。
通報指出,山西省人民政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對事故單位和相關責任人進行了嚴厲的懲處:一是將兩起事故中涉嫌重大責任犯罪的煤礦礦主或法定代表人等9人、非法買賣爆炸物品犯罪的4人以及涉嫌玩忽職守罪的1人依法逮捕,追究刑事責任。二是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依法吊銷了兩礦的所有證照,由政府收回兩礦的采礦權,對資源進行公開拍賣。三是加大事故的經濟處罰力度,對交城縣香源溝煤礦及礦主的非法所得進行經濟處罰3501.92萬元。對平魯區細水煤礦,待事故調查后也要依法比照此數額處罰。
《江南時報》 (2005年04月16日 第四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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