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為保證建筑施工人員的安全健康,哈爾濱市建委日前下發緊急通知,要求有關部門和施工單位采取措施,嚴格實施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制度。
通知要求,所有在哈承建工程項目的施工單位,如果在7月14日后仍未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一律停工整改;同時不準參與招投標,不予發放施工許可證。對無安全生產許可證擅自進行施工的,將給予立即停工的處罰,并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已經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施工企業,要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如因降低安全生產條件而發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將按照有關條例進行處罰,暫扣安全生產許可證,情節嚴重的予以吊銷。(黑龍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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