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下午,記者從達州市安監局獲悉:今年9月22日,宣漢縣忠心水庫煤礦發生瓦斯中毒事故,造成礦工兩死一傷。事發后,該企業隱瞞不報,轉移尸體,性質惡劣影響極壞。11月9日,該礦被有關部門處以200萬元的頂格罰款。據悉,這也是《國務院關于預防煤礦生產安全事故的特別規定》以及《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堅決整頓關閉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和非法煤礦的緊急通知》發布以來,達州對事故煤礦開出的第一張巨額罰單。
據調查,忠心水庫煤礦于1999年投產,年產煤炭6萬噸,證照齊全,屬合法煤礦。今年9月22日17時30分許,礦工黃大仁、何明兵、黃洪賢3人在沒有帶自救器的情況下就入井,他們到了工作點后,在無人檢查瓦斯也沒按規定開啟風扇的情況下開始作業,最后,三人因吸入過量的瓦斯而中毒。18時許,礦工向某下井查看時發現三人倒在地上。盡管進行了緊急救治,但其中兩人的生命還是未能挽回。
當晚7點過,向某通過電話將事故情況報告給該井施工負責人肖永洪。肖于當晚8點左右趕回礦,將重傷員黃洪賢送到醫院醫治后,隨即封鎖消息,瞞著相關部門,在次日清早6時許,偷偷將死者遺體運回其農村老家,準備與家屬協商,企圖私了此事。
9月23日下午3點半,達州市安監局接到群眾舉報,立即派人對事故情況進行了調查。達州市委書記李向志、代市長羅強聽取匯報后大為震驚,要求徹查此事,頂格處罰相關責任人。達州市安監局一負責人表示,這是一起典型的因煤礦內部管理不嚴而引發的安全事故,更為惡劣的是,煤礦負責人竟然心存僥幸,隱瞞不報,唯有重罰才能杜絕這類事故的再度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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