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安監局通報幾起重大事故 首鋼煤氣泄漏究兩人刑責
昨天,市安全生產委員會召開電視電話會議,市安監局局長周毓秋在會上通報了包括首鋼重大煤氣泄漏事故在內的今年幾起重大事故和瞞報事故的情況。副市長陸昊透露,本市將出臺懲治事故企業領導的法規。
事故查處
■首鋼重大煤氣泄漏事故
2人被究刑責13人受處分
【事故】10月26日15時40分,首鋼股份有限公司動力廠綜合管網92號柱排水器發生煤氣泄漏,造成9人中毒死亡。事故的直接原因是操作人員違反規定操作,形成隱患,導致煤氣大量泄漏。該單位日常安全管理和檢查不到位也是發生事故的重要原因。
【處理】對2名事故責任人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分別對13名責任人給予免職、行政記大過、行政記過處分和行政警告處分;責成首鋼總公司對有關責任人員做出處理。
■長山石材公司重大坍塌事故
2名主要責任人被究刑責
【事故】6月16日15時40分,順義區大孫各莊鎮長山石材公司第一采石場在開采過程中,工作面突然坍塌,造成現場3名作業人員死亡,2人重傷。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是安全管理不到位,未按規定對職工進行安全培訓教育,現場負責人在工作現場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的情況下,違反規定,指揮工人違章掏采作業。
【處理】對2名事故主要責任人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分別對5名事故責任人給予撤職、行政警告和行政告誡處分。
■大村澗煤礦瞞報事故
投資人礦長等4人被刑拘
【事故】房山區史家營鄉大村澗煤礦在停產整頓期間,違法開采,11月25日因井下頂板塌冒,造成2人死亡。事故發生后,該煤礦負責人對事故隱瞞不報,擅自進行處理。房山區公安分局接到群眾舉報后,會同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先后兩次進行調查,但該煤礦負責人拒不承認,后迫于壓力,于11月28日投案自首,承認發生死亡事故事實。這起事故暴露出礦主無視國家法律、無視政府監管、無視職工生命,違法頂風作案的行徑,性質十分惡劣。
【處理】12月5日,房山區政府召開現場會,宣布對大村澗煤礦瞞報事故的處理決定:依法對大村澗煤礦投資人張德生、礦長晉明水、安全副礦長高建和涉嫌毀滅證據的張振增等4人刑事拘留;對大村澗煤礦依法予以關閉;扣除該礦安全風險抵押金20萬元;吊銷該礦礦長資格證和礦長安全資格證。
陸昊發言
偏袒責任人要究領導責任
“這個會,我已等了一段時間,只是安全事故統計材料沒整理出來。”昨天上午,副市長陸昊在市安委會召開的電視電話會上首先拿起手中的安全事故報告材料說。
批評“人死少就沒事”思想
陸昊嚴肅地說:“目前有一股風,有種錯誤思想,人死少了,就沒事;不出大事,就沒事。一出大事,就發通知,就檢查。一些企業總覺得一人死亡事故是小事故,壓力小了點。不要總是關注重大特大事故,而要認真分析分析每一次小事故。分析一人死亡事故,就能從中找到事故原因以及共性,這種共性對企業才有指導意義。”
嚴厲追究企業法人代表責任
陸昊在會上說,一些安全生產企業存在著安全制度不落實、培訓不到位等問題。說起這些問題,陸昊反問與會人員:“誰負責培訓?誰管理企業?是企業法人代表或者說是雇主。”他說,歸根結底,發生事故后,要特別強調企業的主體責任,嚴厲追究企業法人代表明知故犯等問題。要從嚴處理有實質管理權的老板或者雇主,死盯雇主。事故的背后,大部分是企業負責人的責任。
他透露,在對今年發生的安全生產事故原因分析后,市公安局、市法制辦、市安監局將出臺一個針對企業領導的懲治規定,少罰款,多對事故企業的法人代表進行處理。
一人死亡事故須報安監局備案
“我看了一下6月份以來的安全生產事故處理結果,有的事故責任人的處理程度偏輕。今后,光罰款不行,要建立一個機制。從今天起,所有一人死亡事故,要報市安監局備案;對于處理程度偏輕的,要從嚴處理;對于偏袒責任人的行為要追究區安監局領導以及政府機關其他工作人員的責任,要讓更多的企業得到警訓。”陸昊說。
6月份以來安全事故要復查
陸昊說,年底前,所有區縣安監局要對6月份以來的安全事故進行復查,要認真研究對企業負責人高限量刑的辦法。從現在開始,今年還沒有結案的一人死亡事故要重查。此外,年底前還要對全市的安全狀況進行檢查,作為春節安全的警示鐘。明年1月20日之前,將檢查出來的問題進行公布。
人員密集區安全規范已制定
陸昊還表示,商場、網吧、娛樂性場所、公園景區等19項人員密集場所安全管理規范已制定完畢。今年底,這些規范將集中向社會各界公布,征求各界意見,征求意見后,有關部門將對其修訂。明年7月1日后,部分安全管理規范將作為強制性法規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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