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杜絕惡性事故、特大事故發生,山西省安監局今日對不同礦井的最高下井人數標準進行了重新限定。今后,全省煤礦每班下井人數、帶班長及跟班領導姓名要在井口掛牌明示,超定員組織生產一經查實,責任人將會受到嚴處。
按照《山西省煤礦“一通三防”管理補充規定》,年產90萬噸以下的礦井當班最多下井人數按照以下規定配備:9萬噸以下的礦井不超過29人;15萬噸礦井不超過44人;21萬噸礦井不超過61人;30萬噸礦井不超過66人;45萬噸礦井不超過70人;60萬噸礦井不超過75人;90萬噸礦井不超過99人。年產90萬噸以上的礦井當班井下作業人數根據各煤炭企業設計定員規范并明確。掘進工作面同時作業人數最多不得超過9人。
據省安監局煤礦安全監管處負責人介紹,煤礦點多面廣,發生事故的概率大,是我省煤礦安全生產的薄弱環節。過去,年生產能力在30萬噸以下的煤礦當班最多下井人數為70人,重新限定后將減少為66人。之所以嚴格控制下井人數,這樣做可以杜絕超能力生產,杜絕特大事故的發生。
《補充規定》同時要求,下井人員必須佩帶自救器,自救器種類必須與礦井可能出現的災害相適應。為將規定落到實處,駐礦安監員還將對規定執行情況進行監督,礦主超定員組織生產,將會受到嚴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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