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15時許,為了躲避暴雨,二三十名在惠濟區金洼村一建筑工地打工的工人躲進附近一個剛建成的倉庫。然而不幸發生,倉庫突然坍塌,造成2人死亡8人受傷,其中一名死者還是一名大學一年級學生。
“真是可惜,他是為了賺學費才去的”
“死的那個才20歲,還是個大學生。”傷者家屬吳先生介紹,他們都是原陽人,都在金洼村的一個建筑工地打工,共有五六十人。“真是可惜,他是為了賺學費才去的。”據傷者祝冬陽介紹,死者王玉功在江西某高校讀大一,利用暑假和同伴一起來工地打工。
7月29日15時許,為了躲避一陣突如其來的暴風雨,他們躲進附近一個剛建成的倉庫。
據了解,當時和王玉功一起到倉庫避雨的有二三十個人,他們剛進去,倉庫的房頂就突然坍塌下來,一面墻體也隨之倒地。在倉庫中的幾十人都有不同程度的受傷,其中50歲的吳高然當場死亡。隨后,受傷嚴重的9個人有5個被送往鄭大四附院,另外4人被送到市五院。王玉功在鄭大四附院因搶救無效死亡。
“現在住院都是借的錢”
“俺都在里面躲雨,咋知道房子會突然塌了。”昨日14時許,記者來到鄭大四附院三樓住院部,兩名傷者正躺在床上痛苦地呻吟。其中一傷者吳柳林的右胳膊上打著石膏,臉全部腫了起來,右眼已經睜不開了,鼻子處也嚴重變形。醫生診斷為右前臂骨折,面部撕裂。“現在住院都是借的錢。”吳柳林的家屬說。
昨日16時許,記者來到金洼村工人出事的倉庫看到,長約160米、寬約20米的倉庫房頂已經完全坍塌。直徑約10厘米的鐵質房梁大部分也已折斷,地上盡是倒下的墻體和碎玻璃。
據傷者家屬王先生介紹,工人避雨的倉庫是3個人一起承包的。據了解,事故發生后,倉庫的承包人沒有出現,也沒有人出面負責傷者的醫藥費。
律師:房屋所有人應承擔民事傷害賠償責任
受傷工人的醫藥費應該由誰來承擔?金色陽光律師事務所的高健律師表示,倉庫雖然已經建成,但如果沒有通過驗收,房屋所有人應承擔部分民事傷害賠償責任,但房屋所有人有阻止工人進入的義務。若倉庫已驗收完畢,且房東允許工人進入避雨,房屋所有人也應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另外,在城市規劃區域內,像這樣規模的房屋不允許個人承包,應由具有法人資格和施工資質的單位建設。
安全文化網 m.zltai.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