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南寧2月9日電(記者 梁思奇)南方不少地方有新春醒獅賀歲的風俗。大年初一,記者在北海市一家商店門口看到這樣一幕:店伙計將寓意“生財”的青菜和紅包故意掛得很高,讓賀歲的舞獅者沿桿子爬上摘取,由兩人舞動的獅子艱難地爬上高達五六米的木桿,木桿搖搖欲墜,圍觀的人發出一陣陣驚呼。盡管舞獅者最后平安無事摘下了紅包,但那種情形讓人后怕,本來是帶有娛樂性的活動,變成了一種危險的游戲。
近年來,不少地方的節日民俗活動得到復興,增添了年味和節日的喜慶氣氛,對傳統文化的弘揚起到了促進作用。但一些民俗活動往往對安全不夠重視,導致事故頻發。以燃放煙花爆竹為例,不少城市由“禁放”改為“限放”后,每年春節期間醫院都接診了為數眾多的被炸傷或燒傷的患者,甚至還有因此身亡的。一些煙花爆竹沒有安全標識,有的只是含糊籠統寫著“燃放注意安全”,而沒有注明燃放方法、適宜地點和安全距離;有的爆竹個頭巨大,爆炸力驚人,明顯是違規制品。這些都會留下事故隱患,卻沒有引起應有重視。
民俗活動大多為群眾喜聞樂見,也是節日歡樂、祥和的因素與體現。但民俗活動具有分散性和自發性,往往容易引發事故。要做到有效預防,首先在于增強公眾的安全意識。一方面,作為活動參與者,要有“安全第一”思想,不可恃強好勝,甚至不惜以生命作賭注,以致樂極生悲。珍愛生命,不僅是對自己負責,更是對家人負責、對社會負責;另一方面,作為活動組織者,在安全問題上不能有絲毫麻痹大意,對可能造成人身傷害的環節要有防范措施,避免事故給歡樂、祥和的節日蒙上陰影。
有關政府部門更應加強對民俗活動的安全監管,防患于未然。無論是煙花爆竹的開禁限放,還是日益豐富的其他民俗活動,都對政府的社會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應盡快形成與之相匹配的管理機制。要從“以人為本”的要求出發,將防范安全事故作為節日期間社會管理的重點,對于群眾自發組織的娛樂活動,要加強指導,落實管理責任,給節日娛樂活動撐起一把“安全傘”,切不可抱著僥幸心理聽之任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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