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近日發出《關于進一步開展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在2007年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的基礎上,全面排查治理各地區、各行業領域事故隱患,狠抓隱患整改工作。
通知指出,近年來,全國安全生產狀況呈現總體穩定、趨于好轉的發展態勢,但事故總量仍然偏大,重特大事故時有發生,安全生產形勢依然嚴峻。特別是一些地區和單位事故隱患突出,對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構成嚴重威脅。
各地區、各行業領域的全部生產經營單位,都包括在隱患排查治理范圍內。將全面排查治理各生產經營單位及其工藝系統、基礎設施、技術裝備、作業環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隱患,以及安全生產體制機制、制度建設、安全管理組織體系、責任落實、勞動紀律、現場管理、事故查處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環節。
隱患排查治理分三個重點時段展開:2月至4月,圍繞確保全國“兩會”期間安全生產,做好排查治理和監督檢查工作;5月至9月,圍繞汛期和北京奧運會安全,做好隱患排查治理工作;10月至12月,針對四季度趕任務、搶工期現象增多和冬季雨、霧、冰、雪天氣多發的特點,深入推進隱患治理,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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