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起至11月30日,山西省氣象局和省安監局將聯合在全省范圍內進行防雷安全大檢查。
此次檢查將重點在六大行業、部門和單位中展開,即民爆物及煙花爆竹行業、化工、石油和電廠等生產、運輸、存儲易燃易爆物品的企事業單位;各工礦企業、各國有煤礦、各市、縣、鄉地方煤礦;學校、機場、車站、賓館、醫院、證券市場、體育場館、影劇院等人員密集場所和露天大型娛樂設施;銀行、證券、通信、電力、廣播電視及交通運輸等行業;高層建(構)筑、重點建設工程;易遭受雷擊的其他建(構)筑物和設施,尤其是具有不可再生屬性的文物古建筑。
檢查內容包括:防雷安全教育、防雷安全責任制、防雷安全措施、雷擊事故報告等工作制度的落實情況;防雷工程的設計、施工企業是否依照國家規定取得相應資質(具備相應資質的省外企業有否按照規定進行備案);新(改、擴)建項目防雷裝置有否依法報請設計審核和竣工驗收;已建防雷裝置有否按規定組織定期維護和檢測;在建防雷裝置的跟蹤檢測、新建成防雷裝置的竣工檢測和已投入使用防雷裝置定期檢測結果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安裝使用的防雷產品是否符合國家規定,有否按照規定進行備案。
氣象和安監部門將對不具備相應資質從事防雷工作的單位予以取締;對未經審核和驗收的新建、改(擴)建建筑物的防雷裝置進行查處等。另外,對于違反法律法規規定導致雷擊責任事故或災害應急處置不得力造成重大事故的行為,依法追究有關單位和相關人員的責任;對必須安裝雷電災害防護裝置而拒不安裝的,已有雷電災害防護裝置不接受年度檢測或檢測不合格又拒不整改等違法行為,將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給予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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