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山西省運城市委13日對鹽湖區“12·12”火災事故相關責任人作出處理。
運城市委13日下午召開常委會議決定,建議對鹽湖區分管公安工作的副區長陳宇(掛職干部)免去職務,并按照有關規定履行相關程序;分管安全工作的副區長王宗勤做書面檢查;鹽湖區公安分局分管消防工作的副局長相步紅、鹽湖區北城辦事處分管安全工作的副主任高軍停職檢查。相關責任人的黨紀政紀處分,待事故調查清楚后再作處理。
此外,發生火災事故的“名人保健中心”法人李銀柱、股東崔高才和“名人超市”照看人員崔靖玄已被采取司法措施。
12月12日16時許,運城市鹽湖區中銀大道名人保健中心和良子足療店發生火災,消防人員現場搜救發現7人遇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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