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據公安部消息,日前,公安部消防局發文,要求各地切實做好清明節期間的消防安全工作,以應對掃墓祭祖活動增多,極易引發的火災事故。
公安部要求,各地要對公墓、塔陵、寺廟等人員集中的祭祀場所開展一次消防安全檢查,重點檢查消防水源、消防設施、疏散通道、滅火器材等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是否完好有效;對集中燃放鞭炮和焚燒香、紙、燭的場所,要進行規范化管理,確定責任人,對重點場所、部位進行重點監護,防止火災險情的發生。同時,配合林業防火部門,對鄉鎮、城鄉結合部、旅游景區開展消防安全檢查,嚴禁燒荒和違章動用明火,對在林區、荒草連片地帶等高火險地區內動用明火的行為,必須依法嚴肅查處,嚴防森林火災的發生,確保清明節期間林區及周邊地區的消防安全。
公安部指出,要結合春季防火工作和當地的祭祀風俗,切實加大消防宣傳力度。通過在公墓、塔陵、寺廟和景區張貼防火宣傳標語,利用電視、廣播、報紙、互聯網絡、手機短信等宣傳平臺,廣泛開展“文明祭掃、平安清明”的宣傳,尤其要加強大風天和野外用火的安全教育,切實提高人民群眾的防火警惕性。同時,組織消防志愿者服務隊,深入重點區域,采取播放影視資料、散發消防知識傳單、接受群眾咨詢等方式,教育廣大群眾在祭奠活動中安全正確使用火源,及時妥善處置險情。
公安部強調,各地公安消防部隊要進一步加大對人員密集場所、大型活動舉辦場所、旅游風景區、古建筑等重點單位的熟悉力度。基層大隊、中隊要協同防火監督部門,實地檢查、測試單位內部消防設施,指導單位開展應急疏散和滅火演練,提高其自防自救能力。對祭祀密集重點地區要派出執勤力量,現場監護,防止火災事故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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