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建委專門針對監理企業進行的專項整治活動已于近日全面拉開帷幕,截止時間為明年2月5日。
合肥市建委建筑事務管理處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依據違規程度的不同,監理企業將受到不同程度懲罰:整治期間監理企業被記不良行為2次以上,暫停其在合肥承接工程項目的資格1~3個月;項目總監無故不在崗履職,且工地存在嚴重安全隱患,對項目總監記不良行為一次,暫停其在省城范圍工程項目執業3個月;所監理工程發生死亡事故的,最高可撤銷監理企業登記備案證,且2年內不準進肥從事監理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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