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現場安全疏于管理、施工作業不按規范操作,導致發生人員死亡重大安全事故。日前,合肥市建委發出最新《處理通報》,對三家外地進肥建筑企業分別給予3-5年內不得進入合肥建筑業市場、不得承接任何新工程項目的嚴厲處罰。
根據通報:2009年7月25日,福建省中馬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在承建濱湖新區一項目中,發生一起物擊事故,造成1人死亡。認定該公司未認真履行安全職責,為本起事故的責任單位。 2009年8月1日,福建省閩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一建設項目工地,發生一起觸電事故,造成2人死亡。認定該公司未按施工臨時用電規范施工,安全隱患排查治理不徹底,為本起事故的責任單位。2009年10月4日,南昌市第一建筑工程公司承建的廬陽工業園安徽三一機械公司研發綜合樓施工工地,發生模板坍塌事故,造成4人死亡,1人重傷。
針對三家事故責任單位,合肥市建委作出處罰決定:暫扣福建省中馬建設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閩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合肥市進肥企業登記備案證書》,待該工程完工后立即吊銷,三年內不予辦理進肥備案。吊銷南昌市第一建筑工程公司《合肥市進肥企業登記備案證書》,五年內不予辦理進肥備案。在不予辦理進肥備案的同時,三家企業不得擅自在合肥市場承接任何新的工程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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