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2日,四川省安辦主任、省安監局局長林書成22日向社會通報了四川省達州市新榮煤礦“2009.2.12” 較大放炮責任事故、達縣壽田嘴煤礦“2009.3.5”較大瓦斯責任事故、甘孜州德格縣“2009.6.22”重大邊坡坍塌責任事故等3起典型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情況,有關事故責任人分別受到行政和黨紀處分及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嚴肅處理。
2009年2月12日9時50分,四川省達州市新榮煤礦發生一起較大放炮事故,死亡5人。據調查,事故直接原因是,該礦放炮后隨意停運局部通風機,導致炮煙滯留在掘進工作面。當班工人在炮煙正在排出的情況下冒險進入該巷道,導致事故發生。
2009年3月5日17時左右,四川省達縣金龍集團公司(壽田嘴煤礦)發生一起較大瓦斯事故,死亡4人,輕傷4人。據調查,事故直接原因是,該礦礦井通過采空區通風,主要通風機停止運轉,采空區乏風涌入作業點,導致事故發生。
2009年6月22日15時10分,四川省甘孜州德格縣在城區不穩定斜坡治理過程中發生一起重大邊坡坍塌事故,造成10人死亡、1人受傷。據調查,這是一起在惡劣自然條件下,施工單位在地質災害治理過程中,擅自變更施工圖設計方案,未按規定編制施工方案,邊坡臨時支護不到位,使用無資質施工隊伍違章施工造成的重大生產安全責任事故。
林書成表示,這3起典型生產安全事故的相關責任人已受到嚴肅處理。達州市新榮煤礦“2009.2.12”
較大放炮責任事故中,對負主要管理責任的新榮煤礦礦長、恒新公司總經理和負重要管理責任的新榮煤礦安全員等3人,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此次事故負主要管理責任的達縣煤管局百節煤管站副站長兼達州市新榮煤礦煤管員(駐礦員)2人,移送檢察機關依法處理。對此次事故負有領導和管理責任的4人分別給予行政和黨紀處分。
達縣壽田嘴煤礦“2009.3.5”較大瓦斯責任事故中,對此次事故負主要直接責任的壽田嘴煤礦礦長和對事故后偽造事故現場和作偽證等負重要直接責任的絞車工等5人,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此次事故負有領導和管理責任的11人分別給予撤職、降級和記大過、記過、警告等政紀處分。該礦非法生產一案由達州市安監局另案處理,私自轉運隱藏炸藥、雷管一案移送公安機關依法進行處理。該礦越界開采案,移送國土資源部門依法查處。
德格縣“2009.6.22”重大邊坡坍塌責任事故中,德格項目部色曲河左岸邊坡治理工程防洪堤和擋土墻施工項目勞務承包人及德格項目部項目經理等,對事故發生負有主要責任,其行為涉嫌犯罪,已由司法機關立案偵查。德格縣人民政府分管縣規劃和建設國土資源管理局的副縣長,其行為涉嫌犯罪(濫用職權),已由司法機關立案偵查。對另外7名責任人分別給予行政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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