脫軌、透水、傷亡,距離深圳地鐵二期5條線路試運營不足3個月,三條軌道線相繼發生事故。繼1號線大新站發生透水事故后,前日港媒曝光4號線(由港鐵運營)調試時發生脫軌,負責承建運營的港鐵回應,事件因承包商未按規范程序操作引起,與列車和訊號系統無關。有市民質疑,在大運的壓力下,地鐵工程有沒有為趕工期而導致質量問題?我們坐地鐵的安全誰來保證?
深圳地鐵四號線龍華車輛段施工現場。
事發:一個月前脫軌事故曝光
前日,有網友在深圳地鐵愛好者集中的網站地鐵族上曝光了一張深圳市軌道辦對地鐵4號線的嚴肅通報批評文件。該份文件中顯示,在上個月10日進行試運營時,4號線在龍華車輛段曾經發生了一起列車脫軌事件。
該份致函給運營4號線的港鐵(深圳)公司的通報批評上說,3月10日晚7時30分,港鐵(深圳)公司承建的深圳地鐵4號線二期工程列車進入正線調試時,運行至龍華車輛段出入線道岔位置,因列車上正線調試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實,軌行區交叉施工,道岔人工搬開后未復原,造成上線列車脫軌事故,致使大約125米范圍內軌道出現不同程度受損,402號列車因為受損,需要返廠修理。
軌道辦:嚴肅查處責任人
深圳市軌道辦表示,此次試運行期間發生的脫軌事故,充分暴露出港鐵(深圳)公司在列車進入正線調試(熱滑)時安全管理責任不落實,列車出庫上線調試運行管理制度不健全,因此對這些問題提出嚴厲通報批評。
在批評中,軌道辦表示,港鐵(深圳)公司進入安裝裝修、調試階段,已經兩次發生嚴重安全事故(此前上梅林車站發生著火事件),要求該公司從此次列車調試脫軌事故中認真吸取教訓,嚴格貫徹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加強列車調度運行安全保障管理措施,全力以赴保證地鐵4號線按期安全開通試運營。
在對相關安全事故處理上,軌道辦提出了“四不放過”原則: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過;責任人員未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未落實不放過;有關人員未受到教育不放過。要求港鐵公司認真調查此次脫軌事故,嚴肅查處脫軌事故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加強建設期列車上線調試(熱滑)安全生產責任制管理,并將事故調查處理意見盡快上報市軌道辦、住建局和督查組。
同時,責令港鐵深圳公司加大安全生產管理力度,盡快扭轉安裝裝修、列車上線調試施工階段連發安全事故的“嚴峻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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