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日,東莞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發布了《東莞市安全生產“十二五”規劃》(以下簡稱“規劃”),指出到2015年,東莞全市各類事故死亡人數逐年降低,基本形成規范的安全生產法治秩序,提高安監和執法能力,5類重點行業和領域的安全生產狀況要明顯改善。
■“十一五”回顧
年均事故5000起以上
火災事故最為多發
《規劃》回顧道,2006年至2010年期間,東莞市事故起數、死亡人數、受傷人數和經濟損失四項事故指標呈逐年下降趨勢。5年間,未發生30人以上的特大安全事故,事故結案率均為100%。
但是,“十一五”期間東莞市事故總量仍然偏大,較大以上事故時有發生,每年有多宗3人以上死亡的較大事故,去年多達9宗。“十一五”期間,東莞市工礦商貿、道路交通、消防火災事故平均每年發生5000起以上,造成每年600人死亡。其中以火災事故最為多發,2007年大嶺山“1·26”火災和樟木頭“12.·2”火災事故暴露了東莞市消防安全存在不少薄弱環節。
而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不落實也造成相當多的事故,部分企業安全生產投入不足、基礎薄弱,危險、有害因素分類不明確,沒有建立重大事故預防控制體系。每年中小企業事故死亡人數占全市企業職工死亡人數的60%-80%。其中,東莞復雜的人員結構給安全生產帶來嚴峻挑戰。
基層安監隊伍不穩定
《規劃》指出,東莞市基層安全監管體系亟需完善。雖然東莞市初步建有市、鎮、村(社區)、企業四級安監體系,個別鎮街安監分局人員不到位,存在占編、缺編問題。村(社區)安全辦人員配備不足,沒有行政執法權,無法開展行政執法工作,安全辦工作人員甚至身兼多職,工作安排隨意性大,工作缺乏長期性、系統性和連續性,造成基層安監隊伍不穩定。
■“十二五”目標
各項事故死亡人數指標全面下降
10%
《規劃》指出,到2015年,東莞市各類生產安全事故死亡人數比2010年下降10%以上,工礦商貿、火災、道路交通等各類事故死亡人數比2010年全面下降。
0.09
到2015年,各項事故死亡人數的相對指標要全面下降,如億元GDP生產安全事故死亡率比2010年下降36%以上,控制在0.09以下;工礦商貿企業10萬人死亡率比2010年下降22%以上,控制在0.54;道路交通萬車死亡率控制在4.20以下;火災10萬人口死亡率在0.19以下。
中等發達國家水平
《規劃》要求生產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要進一步落實,責任制考核制和考核指標需更加科學完善,企業安全投入達到中等發達國家水平。
5體系
《規劃》計劃,到2015年,東莞市基本形成較為完善的安全生產信息體系、技術支撐體系、培訓體系、宣傳教育體系和應急體系,完善應急預案。
100%
進一步完善重大危險源信息庫,重大危險源實行分級實時可視化監控,監控面達到100%,隱患得到有效排查。
65%
到2015年,從事接觸職業病作業勞動者的職業健康體檢率:大型企業達到65%以上,中小企業達到60%以上。
98%
各類安全生產從業人才基本滿足生產工作需要,建立各行業安全技術人才庫,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注冊安全主任、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率達到98%。
■如何保障《規劃》實施?
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
“十二五”地方黨政領導干部要落實安全生產“一崗雙責”制度,把安全生產納入政績考核指標體系。落實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建設安全生產自我約束機制。
完善安全生產投入機制
拓寬安全生產投入渠道,形成政府、企業和全社會多元化的投入機制,其中公益性和公共性安全設施建設以政府投入為主,每年東莞市財政安排不少于1200萬元的安全生產專項基金,對公共場所的消防、安全生產技術改造給予扶持。
工傷保險與事故預防相結合
建立工傷保險與事故預防相結合機制,完善工傷社會保險制度,擴大工傷保險覆蓋面。探索建立工傷保險費率浮動機制,將企業安全標準化評定等級與工傷保險費率掛鉤,進一步提高企業安全標準化建設和參加工傷保險的積極性。
安全生產標準化
危險化學品、建筑施工等高危行業嚴格實施行政許可制度,嚴格實行市場準入制度,淘汰嚴重危及生產安全的工藝、設備。深入推進冶金、有色、建材、機械、輕工、紡織、煙草、商貿等行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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