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曲靖市政府4日舉行新聞發布會,回應社會輿論對曲靖市陸良縣“鉻渣污染事件”提出的5大疑問。
疑問一:珠江水質是否受“鉻渣污染事件”影響?回應:鉻渣堆場附近水體六價鉻超標,南盤江出境水質達標
曲靖市環保局局長楊樹先介紹,“鉻渣污染事件”發生后,環保部門對南盤江曲靖段布設了5個監測斷面,對水質進行跟蹤監測。截至目前的監測結果表明,5個監測斷面六價鉻含量處于正常標準范圍內,南盤江曲靖市出境段水質達到GB3838-2002《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Ⅱ類標準。
曲靖市環保部門對陸良化工實業有限公司鉻渣堆場附近南盤江10個斷面跟蹤監測結果顯示,8月12日至今,鉻渣堆場附近局部河段六價鉻在部分時段存在超標現象。六價鉻超標主要是由于鉻渣少量滲濾液流入南盤江中導致,目前已對南盤江邊的鉻渣堆進行了防滲處理。9月1日至3日,跟蹤監測表明,南盤江鉻渣堆場下游200米至天生橋出境段,六價鉻未超標。
疑問二:麒麟區、陸良縣兩地供港蔬菜和當地飲用水是否被污染?回應:經檢測無污染
曲靖市委常委、副市長陳軍介紹,目前,曲靖備案的供港蔬菜基地有曲靖綠聯高新農業開發有限公司、樂頤果蔬曲靖有限公司、堂生蔬菜專業合作社、陸良田園食品有限公司四家,根據農業部蔬菜中有機磷和氨基甲酸酯類農藥殘留量快速檢測要求,綠聯、樂頤、堂生三家經農業部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檢驗測試中心(昆明)檢測,截至目前,所有法定檢測項目未發現異常;田園食品有限公司經云南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技術中心檢測合格,未檢出鉻。
對曲靖主城區三個自來水廠、麒麟區越州、三寶兩鎮和陸良的飲用水實行跟蹤檢測結果表明,符合國家《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規定的水質標準。
疑問三:環保部門對鉻渣處理的監管是否存在問題?回應:監管的確不到位
陳軍說,從原國家環保總局發布實施《鉻渣污染治理環境保護技術規范》以來,曲靖市各級環保部門積極作為,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強對鉻渣處理企業的監管和對可能造成污染的防范與控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環保部門在實際操作中沒有監督好企業嚴格執行《危險廢物轉移聯單管理辦法》有關規定,從而致使不法承運人有機可乘,導致這次鉻渣污染事件的發生,這說明環保部門在監管過程中確實存在監管不到位的地方,情節惡劣,后果嚴重,教訓深刻。
疑問四:“6•12”鉻渣非法傾倒事件是否存在隱瞞不報?回應:非主觀隱瞞,屬工作失誤,曲靖市政府向社會致歉
陳軍介紹,事件發生后,曲靖市有關部門及時啟動應急預案進行緊急處置,使事件基本得到妥善處理,事態基本得到控制。事件處理過程中主觀上沒有隱瞞不報的故意。由于此次事件沒有造成人員傷亡和主要水體污染,曲靖市政府未及時向公眾發布信息,這暴露出處理突發事件經驗不足、工作不細致的缺點,是工作中的失誤。陳軍代表曲靖市政府向社會致歉。陳軍說,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定會及時、準確、真實地向社會發布信息,自覺接受社會監督,打造陽光政府。
疑問五:曲靖將如何對待環保部對曲靖啟動工業建設項目區域限批?回應:認真整改爭取早日“解禁”
據了解,9月1日,環保部宣布各級環境保護部門暫停受理、審批曲靖市的所有工業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陳軍說,區域限批對曲靖市環保工作提出了更嚴格的要求,曲靖市將加大整改力度,嚴格項目準入,嚴格規范危險廢物經營活動,迅速、妥善解決堆存鉻渣歷史遺留問題,全力解決重金屬污染隱患,從速、從嚴按環保部要求整改到位,促使環境監管能力得到較大提升,環境安全得到切實保障,爭取早日“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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