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錢江三橋運營管理單位恒基三橋公司,對這起事故負有一定的責任,建議兩者向杭州市政府作出深刻出面檢查。”4日,杭州市安監局副局長呂立先在錢江三橋質量調查報告通報會上表示。
7月15日凌晨2點左右,杭州錢塘江三橋發生塌陷事故,約50平方米的大橋車道部分橋面突然脫落,5分鐘之后,一輛重型半掛車墜落后將下閘道砸塌,橋梁護欄被撞毀,1名駕駛員受輕傷。據悉,湖南路橋集團系發生塌陷事故路段橋面的承建公司,杭州通報情況時未回應大橋質量問題。
事故發生后,錢江三橋運營管理單位杭州恒基三橋公司向有關部門報告了事故情況,相關部門也展開救援工作。7月19日,杭州市政府成立了由杭州市安全監管局、交通運輸局、監察局、交投集團等部門組成事故調查組。
記者從通報會上獲悉,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為通行車輛超載超限,其次為交通警察局針對8噸以上大型貨運機動車通行交通管制措施未嚴格執行。據監控資料顯示,2010年10月2011年6月通行錢江三橋的55-100噸貨車達6400余輛,100噸以上達1600余輛;事故發生當日零時55分至事故發一小時內,通過錢江三橋的60噸以上貨車達10輛之多,其中100噸以上有4輛。
呂立先指出,這是一起產生較大社會影響的安全生產責任事故,該事故引起了較大的社會影響和媒體的關注。橋梁養護公司,及相關負責人,杭州市公路管理局、杭州市交警局均有一定問題及責任。“恒基三橋公司向杭州交通投資集團作出深刻書面檢查。”
另外,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負責全市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對錢江三橋貨車禁行執行不到位,對該事故負有一定責任,建議杭州公安局交通警察局也要向杭州市政府作出深刻出面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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