鹽田碼頭日前發生集裝箱船舶危險品泄漏事故,市民非常關心危險品污染海洋環境后,該誰擔責?是船東、貨主還是碼頭?深圳海事局有關負責人昨天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表示,責任判定有法可依,如果發生海上污染事故將依法追究責任。
深圳海事局有關人士介紹,船舶在深圳海域行駛,發生危險品泄漏這種現象并不多,近三年僅發生3起類似最近鹽田碼頭危險品泄漏事故,這3起事故均未造成人員傷亡和環境污染,因此還未對責任人實施過關于環境污染方面的追責。
據了解,根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負責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水路運輸的許可以及運輸工具的安全管理,對危險化學品水路運輸安全實施監督。深圳海事局對海上危險化學品的運輸監管主要包括申報管理、申報人員、裝箱人員管理、船舶管理和現場監督檢查管理。
深圳海事局有關負責人表示,如果海上危險品運輸發生泄漏甚至污染海域,深圳海事局將按照《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及《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環境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并根據事故調查確定責任人,依法實施行政處罰。目前,該局已在危險品運輸海運付運前準備、裝卸、運輸等環節實施安全監管。海事局有關負責人稱,從以往事故案例分析來看,海運運輸危險化學品源頭管理和安全運輸條件的確認甚為重要,因此,目前該局致力于推動海運運輸危險化學品源頭管理和安全運輸條件的確認,從源頭上治理海運運輸危險化學品安全隱患,形成長效管理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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