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煤礦安全監察局日前發布榆林市上河煤礦“4·14”窒息事故(本報4月16日報道)的通報:事故原因是在未采取有效通風、未進行氣體檢測等措施的情況下,擅自打開井下密閉墻進入人員,且在造成缺氧窒息事故后,沒有科學組織救援,盲目施救又造成事故擴大。
榆林市上河煤礦年生產能力30萬噸煤,“六證”齊全,屬合法生產礦井。4月14日17時30分,礦上20名工人下井維修作業時,井下發生缺氧事故。3名工人因窒息當場昏迷,隨后被送往醫院搶救,其余17名工人在事故發生前后陸續安全升井,事故共造成3人死亡,1人重傷,3人輕傷。死亡人員為:祁漢軍,男,29歲;張建東,男,26歲;康志偉,男,23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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