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24日從山西省政府獲悉,因2名煤礦礦長瞞報事故情況,被山西省煤炭工業廳吊銷《煤礦礦長資格證書》和《安全資格證書》。記者查閱公開資料發現,從2012年5月份截至現在1年多時間里,山西共有10名煤礦礦長被吊證,有的更是終身不得再擔任煤礦礦長職務。
原潞安集團左權五里堠煤業公司礦長馮瑞云、原山西高平科興牛山煤業公司礦長連國明2人因瞞報煤礦事故情況,現被山西省煤炭工業廳吊銷其2人《煤礦礦長資格證書》和《安全資格證書》。
與此同時,山西煤炭運銷集團首陽煤業有限公司礦長王慶弟,因無視安全執法監管指令,未經批準擅自非法組織建設,也被吊銷其《煤礦礦長資格證書》和《安全資格證書》。
山西煤炭運銷集團華陽煤業有限公司礦長謝家善則,因擅自篡改培訓報名材料,騙取資格證書的,也同樣被吊銷其《煤礦礦長資格證書》和《安全資格證書》。
據新華社報道稱,自2012年5月至2013年6月份,山西有6名事故礦長被吊證,且終身不得擔任煤礦礦長職務。加上上述4名被吊證的礦長,截至現在1年多時間內,山西共有10名礦長被吊銷《煤礦礦長資格證書》。
作為中國煤炭生產大省,山西不斷出臺多項政策和措施嚴防煤礦安全生產。對于干部抓安全生產不力的處理力度,山西一直以來都是很重的,山西礦長資格證、安全資格證均“命懸”事故死亡人數。
據記者了解,山西官方曾出臺規定,國有重點煤礦和地方國有煤礦發生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事故的,礦長必須撤職;小煤礦發生3人及以上事故的必須關閉,同時注銷礦長資格證。
安全文化網 m.zltai.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