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日前公布今年以來在甘肅慶陽、安徽巢湖、江西撫州、安徽合肥等地發生的4起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追究情況,同時,公布了對河南項城市明航旅游客運有限公司客車嚴重超員違法行為的責任追究情況,44名在事故中負有直接責任的駕駛人、負有安全管理主體責任的公司法人、負有安全監管責任的相關部門工作人員受到了責任追究,涉嫌構成犯罪的已依法移送司法機關。
按照國務院統一部署,自6月起,公安部在全國部署開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檢查,對于不履行安全管理責任、安全監管責任、發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一律嚴肅徹查,嚴格依法依規追究責任。
5起重大交通事故的責任追究情況如下:甘肅慶陽“2·1”道路交通事故,造成18人死亡,32人受傷。責任追究16人,其中判刑1人,移送起訴1人,逮捕1人,立案調查13人。
安徽蕪合高速公路“6·15”道路交通事故,造成3人死亡,51人受傷。責任追究8人,其中逮捕2人,刑事拘留1人,監視居住4人,取保候審1人。
江西撫州“7·23”道路交通事故,造成16人死亡。責任追究8人,其中逮捕1人,刑事拘留5人,監視居住1人,取保候審1人。
安徽蚌合高速公路“8·9”道路交通事故,造成10人死亡,36人受傷。責任追究3人,其中刑事拘留2人,取保候審1人。
河南項城明航旅游客運有限公司豫PZ8577大客車嚴重超員,責任追究9人,其中治安拘留并處罰款處罰1人,治安拘留1人,罰款處罰4人,免職1人,停止執行職務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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