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皖北煤電集團祁東礦在安全生產中,從落實員工的安全權利,提高員工自主保安全能力、增強安全生產主動性的角度出發,授予并落實員工三項“特權”,切實保障員工的人身安全。
該礦首先授予員工安全情況的“知情權”,要求各隊無論是上級檢查出的安全隱患還是區隊自查或工作中發現的安全隱患,在抓好隱患整改的同時,必須在隱患發現當天的三班班前會上向員工通報,讓員工了解現場安全情況,否則,員工有權不下井;其次是對工作環境的“平安權”,要求各隊施工環境必須安全,在各項檢查中暴露出的安全隱患或員工班中發現的安全隱患未及時排除時,員工有權拒絕作業,堅決做到不安全不生產;另外是對違章指揮的“拒絕權”,員工如果發現班中班隊長違反規定違章指揮的,員工有權利拒絕執行;為保證員工的這三項“特權”能落到實處,該礦還進一步加大監督力度,明確規定對侵犯員工三項權利的責任人進行處罰。
該礦員工三項“特權”的落實,充分體現了人性化安全管理的思想,受到廣大員工的普遍歡迎,同時有效增強了員工安全生產的主動性,促進了該礦的安全生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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