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錦濤總書記在全黨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動員大會暨省部級主要領導干部專題研討班開班儀式的重要講話中,對一些干部缺乏宗旨意識、大局意識、憂患意識、責任意識等提出了嚴肅批評。各級領導干部務必引以為戒,尤其要增強責任意識,樹立全面的責任觀,這是實踐科學發展觀的必然要求。
一要樹立政治責任觀。對政治負責是對領導干部的起碼要求。領導干部在政治和原則問題上,必須旗幟鮮明,毫不含糊。要增強政治敏感性和責任感,做到始終堅持正確的政治方向,始終與黨中央保持一致,始終堅持不渝的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重要決定,始終保持個人言行不偏離政治軌道,真正讓黨放心,讓中央放心。
二要樹立崗位責任觀。領導干部無論在哪個崗位上,都要盡職盡責,把自己擔負的職責做到極至。領導干部的水平會有差異,但不管能力大小、水平高低,都必須盡心、盡力、盡能、盡責,力爭在自己的能力和水平范圍內,把事情做得最好,要胸中有目標,行為有力度,任何時候都不虧心、不自愧。
三要樹立社會責任觀。領導干部不僅要對本職工作負責、對所在單位負責,更要對全社會負責,對廣大人民群眾負責,這是社會多元化、一體化對領導干部的必然要求。領導干部不管在什么地方、什么崗位任職,都必須認識到自己是全國這個“棋盤”上的一顆“棋子”,會“牽一發而動全身”。最近出現的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和食品藥品安全事故再次說明了這一點。因此,領導干部必須克服本位意識、局部意識和小團體意識,要放開眼界,胸懷全局,立足本職,服務社會。
四要樹立家庭責任觀。有些領導干部隨著職務升遷,家庭觀念逐步淡化,不能正確處理事業與家庭的關系。對老人、對妻子、對子女缺乏親情和關愛。甚至以不負責任的行為,給家庭成員帶來情感上的創傷,有的直至造成家庭破碎。領導干部必須清醒地認識到,家庭永遠是自己的“大后方”,沒有家庭的支持,就沒有個人事業的成功。對事業負責與對家庭負責、對人民負責與對親人負責同等重要。
五要樹立法紀責任觀。領導干部必須模范地執行法紀,職務和地位不是法紀的“壁壘”,任何超越和凌駕于法紀之上的行為,都毫無例外的會給自己釀成苦果。法治社會和法治國家首先要求領導干部必須承擔法紀責任,一方面要帶頭倡導和執行法紀,并用法紀管理單位和社會;另一方面要對個人和單位的違法違紀行為負責。否則,就會由小錯而至大錯,由大錯而至大罪,最終必將為之付出沉重的代價。
安全文化網 m.zltai.com